[合約] 提前解約相關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暖暖的好MAMA)時間14年前 (2012/02/21 11:53),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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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po文問過,因為事情有新進展 前男友現在租的房子已欠到第二個月的房租時,也就是欠一個月時沒通知我 房東才打給我講這件事要我處理(房東說合約承租人有我和他的名字) 房東說因為沒有提前一個月說不續租,所以押金要沒收外需再收一個月的租金 當時我只住一二個月我就搬走而且有和房東說明我不續租,但他沒叫我更改契約 這二天房東說因為聯絡不到前男友所以找我處理,這二天我終於聯絡到他 他人在大陸,但有和我說此事他全權負責不要我來處理(ptt有談話記錄) 他有和我要房東電話,並說明這二天會找朋友去處理這件事 他現在租屋處已經搬空沒人沒東西了~但我怕他仍舊沒處理這件事 想請問大家~ 我可以以對話記錄為憑和房東說我只負責聯絡前男友 但不處理房子相關的事嗎?因為對方說要全權負責不讓我管, 但房東一直找我~雖然我已做最壞打算就是付錢了事(真的很倒楣) 可是又不知現在房屋概況,怕到時又要賠償什麼有的沒的 另,因為當初押金是我繳的,這次若我又有繳違約金 是否可以在法律上和前男友要求分擔總金額一半的費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09.154 ※ 編輯: sintang 來自: 115.43.209.154 (02/21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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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前男友怎麼決定,是你們的事,跟房東無關。你有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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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2:17, , 2F
約上簽承租人,房東就是可以找你。合約可不是簽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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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4:07, , 3F
所以你搬走也沒有說把押金取回,也沒有中止合約,那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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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找你出面,最壞就把押金全賠,當作上了一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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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4:09, , 5F
以後自己就要注意不要隨便為他人作保或是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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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4:11, , 6F
原po的情況是,情侶一起簽約,後來分了....她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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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4:12, , 7F
當初分手的時候就應該約房東,把雙方合約名字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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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4:12, , 8F
現在這情況真的幫不了忙阿,房客的問題不能轉嫁給房東承擔
02/21 14:12, 8F

02/23 19:56, , 9F
是啊,真的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不知搬出契約要重新簽訂
02/23 19:56, 9F
文章代碼(AID): #1FGnKkth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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