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冷氣&合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雨花蓮)時間14年前 (2012/03/27 16:4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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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個問題想問一下~ 一個星期前找了仲介租了間房子 仲介說房子會附四台冷氣~考慮之下決定租下來 後來就和仲介以及房東約見面,簽約也先付了2個月租金的押金 合約上也有寫清楚,租賃附屬設備有冷氣4台 在當場仲介也有把這些附屬設備念出來點交(沒錄音) 之後我們和房東都簽名了 不料早上接到房東傳來的訊息指出4台冷氣是現任房客的 現在房客在3月31日前要搬走,會將冷氣拆走 問我們要不要買下來 我當然不肯,並表明合約有註明4台冷氣 房東說是房仲搞錯了 我想問的是~ 按照合約上白紙黑字寫明的 不管是誰搞錯,我應該是可以有權利要求照著合約走吧? 另外,就是如果房東硬是不肯買下冷氣,擺明違反合約裡的契定 我可以請求什麼賠償呢? 這是不是可以利用民法第249條,租屋是因為房東而造成無法履行 當事人應加倍返還所接受之定金,就是房東除了退還我先付的兩個月 押金之外,他還要賠我兩個月的押金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8.38

03/27 16:48, , 1F
遇到爛房東!!
03/27 16:48, 1F

03/27 21:02, , 2F
簽約了 應該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就不是"定金"了
03/27 21:02, 2F
文章代碼(AID): #1FSNqLp9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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