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房客不繳租金不接電話不出面.與斷水電
大家好
小弟之前有po過文章
也學習的寄了存證信函給房客
存證信函上面也寫了給她15天處理
看要搬走還是繳房租
結果過了15天他也還是不處理
打給他也直接按拒接
前幾個月用盡了各種理由拖房租後
到這兩個月乾脆就不跟你聯絡了
想請問大家
是否需要再寄一封存證信函給他呢??
(因為不清楚存證信函要寄幾次)
並請問後續是否只能找調解委員會了呢??
因為老父母受不了了一直說看能不能直接斷水電
但我的認知是斷水電與"換鎖""直接闖入"一樣都是違法的
那我們的下一步在哪裡呢???
請各位大大能幫忙解惑
先謝之~~~
上次寄的存證信函如下:(參考網路與崔媽媽)
台端向本人所承租之OOOOOOO之房屋,租期自民國100年10 月 1日起至民國 101年 9 月
30 日止,租金為每月OOOO 整,並定期於每月1 日前給付之,此有租賃契約為證。詎台
端於民國 101年2 月 1 日以後已 四 個月租金未給付,本人依民法第440條規定
請台端於文到後 15 日內給付所欠之四個月租金共 OOO整,如果逾期台端仍未給付所欠
租金,即以本函為終止租約之意思表示,不另發函,並請台端搬遷返還房屋於本人。如台
端既不給付租金又不搬遷,本人將依法 提起告訴,請求台端清償所欠之租金外,並要求
賠償違約金至搬遷日止。請台端衡量輕重,配合照辦,是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242.234
→
05/30 14:12, , 1F
05/30 14:12, 1F
→
05/30 21:56, , 2F
05/30 21:56, 2F
→
05/31 19:41, , 3F
05/31 19:41, 3F
→
06/01 07:46, , 4F
06/01 07:46, 4F
→
06/13 17:28, , 5F
06/13 17:28, 5F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