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 要合住了 但是室友不愛乾淨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複雜)時間13年前 (2012/11/20 16:29), 編輯推噓17(17043)
留言60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是女生 從開始到外地工作的時候 為了省點錢 就和一個很要好的女的朋友A一起同住一間套房(房東同意) 一開始想說兩個好朋友同住很開心 但是A非常髒亂 穿過的襪子亂塞 食物放到過期導致冰箱很臭 用過的鍋瓢放很久沒洗 有和她撕破臉說要分開住 她都說她會改 但是她薪水比較少 我不知道她能不能一個人承擔套房的房租 考量到這點 以及我想找一個大一點的自己私人空間 還有想和工作上認識的朋友B一起住 比較有共同話題 (一起工作一起回家感覺不錯) B也是住套房 但是B朋友很多 所以也想住一個有客廳的 所以目前協議是我和AB三個人一起住 但是我知道A很髒 也很怕她影響到三個人共同生活 所以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治她呢? 我想過訂生活公約 弄髒公共區域或是打掃不乾淨就罰錢 但是怕到時候又沒有嚴格執行 或是A耍賴不付錢 很怕影響到B的生活品質 A又一直說會改 但是沒那麼快 希望我體諒她 或是想請問有訂過生活公約的人 效果如何? 是訂一個值日生打掃全部公共區域 還是每個人負責一塊公共區域 希望提供給我一些經驗談囉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5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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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誠的建議就不要和A一起住了,現在都已經這麼困擾,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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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後就一定會更加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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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種衛生習慣都是從小養成,絕對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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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時,父母或家人在後面收尾~為了B著想,不要再跟A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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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A說他家都是把碗放到隔天洗 但是現在住套房放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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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臭死我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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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看出來她有在改 只是怕她又鬆懈影響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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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想訂嚴格的生活公約來約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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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規範都必需要有罰則,不然只是沒有牙的老虎,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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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必須簡易可執行,不然跟沒有訂是差不多的~同居共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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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之所以難訂,就在於「違反不好處理」,若是處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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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協力配合(Ex罰錢、勞動、搬出去),很難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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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情落到必須確實執行處罰的下場,彼此交情也不會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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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去。這件事奉勸原PO再通盤想想,要維持生活品質跟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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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彼此情誼,光寄望生活公約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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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要再跟A住! 到最後苦的是你跟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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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想過罰錢(因為如果是罰掃廁所 A也掃不乾淨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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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罰錢應該是方便又有效的方式 然後我可以說B很愛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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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注重生活品質來壓制A不要把公共區域弄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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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情況是擺脫不了A 因為A也有點白目 看不出來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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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跟她分房 還說要兩張床放一間 兩個桌子放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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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是不會答應的 也會盡量鎖門讓她不要進來我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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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跟A告誡過 所以我會毫不情面的履行罰錢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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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為什麼要住的這麼痛苦啊?A沒有錢他可以自己去住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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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覺得受不了 剛好可以逼走她 或是她就自己改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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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那是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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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如果她弄髒環境 要嘛付錢 要嘛她自己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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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在改 有時候也會自己大掃除一下 只是久了會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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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約覺得b的熱鬧生活也會變成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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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太情緒化了,感覺你已經討厭a了,跟b一起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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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也會討厭b,原po還是自己住比較好,友誼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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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原PO:約定罰錢,但對方不主動拿出來,你又不是執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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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她怎麼辦~同理,即便約定違反公約情節重大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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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去,她不主動搬,你能拿她怎麼辦(請神容易送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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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些立為契約,會具有請求權,但仍必須透過法院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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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強制力,這一點請列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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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點題外話:人與人相處,如果光靠契約等法律層面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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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很容易弄到扯破臉或心力交瘁的地步。法律之外還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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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用的社會規範(Ex人際關係、交情、輿論等),有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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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律的力量會比法律好用。如果你們之間的相處,無法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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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些力量,只夠透過法律層面的公約拘束,那請三思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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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可能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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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MIA說得不錯 表面上雖然是a錯 但哪天B錯了元po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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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自己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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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自己住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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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 請自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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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性難移阿,別想太多了,當好人只會害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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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A推薦過去~小心B恨死妳~而且還是同事~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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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開始怪A髒亂~害她不敢帶朋友回來小聚~早知道就住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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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習慣真的很難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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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要合住吧~如果B跟A為此鬧翻 妳的立場會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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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這樣了哪會有甚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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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都不是什麼適合當室友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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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已經受不了而且對方又改不掉,另一個是同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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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能免則免的選擇呀,一起工作起回家的實際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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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狀況可能就是:很鳥。 更差的狀況就是:壓力大又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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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難得跟B能夠變成好同事兼好室友的特別意外特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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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一定要跟A牽扯呀,都要搬走了很剛好可以順勢換掉室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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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不要跟他們一起住 = = 你幹嘛一直虐待自己當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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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鎖門躲人了...還是別一起住吧!徒增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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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gpzQ6W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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