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修繕期間無法入住,房東不願賠償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下雨天....)時間13年前 (2013/04/03 10:24),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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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從3/20開始簽,然後開始搬進東西, 原本打算4/1搬完開始住 3/27一場地震,房子牆面裂了好幾道,1~3樓幾乎每面牆都有 有拍照且通知房仲、房東 房東請的師傅4/2開始補,說要一星期,因為他是PT的,另有正職,一天無法弄太久 另外瓦斯熱水器也沒作用,不清楚原因,有換過新電池也沒用 因煮飯用瓦斯爐是正常的,因此也非瓦斯問題 這部分房東未請水電來處理 牆壁龜裂加上沒熱水,導致我們至今都無法入住 因為懷孕中也不便再搬一次家,因此不考慮解約, 想請問,我們可以跟房東要求補牆面這一星期的租金損失嗎? (是否有法條依據之類的?契約中沒提到這部分,只有說房東要負責屋子修繕) 如果他不願意呢?我們是否就沒轍只能認賠? 即使我們不在乎牆面,也無法入住,因為沒熱水阿... ============================================================================ 今天跟房東談的不甚愉快,他是新手房東,認為地震是天災,他肯修繕已經很好了 他無須補償我們這星期無法居住的損失 我們傾向要搬家了,不想跟搞不清楚自己義務的房東囉嗦下去 房仲也很爛,老是對房東說好聽話,不跟房東說房東該做的事 對我們的要求也只想粉飾太平 想請問,若我們主張搬家,應該是可以要回兩個月全額押金吧? 那3/20~4/19的租金呢?我們可以只支付到3/27地震那天嗎? 還是要支付告知房東房屋受損那天?還是師父開始修繕的時候? 另外仲介費可能拿得回來嗎?(沒有收據或任何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63.105

04/03 16:49, , 1F
主張無法使用收益,應該可以請求
04/03 16:49, 1F
※ 編輯: evanbuby 來自: 61.224.63.105 (04/03 23:06)

04/04 03:55, , 2F
這太專業了囧 可以去XX房屋那裏諮詢喔 有些滿親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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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3:55, , 3F
以前租屋遇到不好的事情也去問過 加油!!!
04/04 03:55, 3F
evanbuby:轉錄至看板 LAW 04/04 23:40
文章代碼(AID): #1HMvBYuh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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