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轉租疑問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elain)時間13年前 (2013/04/27 22:3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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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板大, 我租了一間套房,約從去年9月至今年9月, 房租年繳,已付清,但因個人因素有3個月要到別的地方 因此,想請問轉租問題,合約中並無明確註明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 只有寫到 "不得轉租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 有上網查,好像若合約無明確註明,可轉租一部分, 但如果要將全部房屋轉租,須經過房東同意, 請問各位,上面對於法條的理解有無錯誤? 若房東不同意,是否有其他方式? 感謝各位哥哥姐姐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45.159

05/02 22:56, , 1F
沒有錯 甚至你可以收高一點的租金 因為房子發生事情 房東
05/02 22:56, 1F

05/02 22:58, , 2F
找的是你 不是你的承租人 最好慎選你的房客
05/02 22:58, 2F
文章代碼(AID): #1HU-CVsQ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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