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簽約後發現問題很多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麵包超人傳來打呼聲)時間12年前 (2014/02/12 00:54), 編輯推噓3(3016)
留言1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文長,麻煩有經驗的版友幫忙看看可以如何解決,如談判破裂可否拿回所有費用 近日因租約即將到期,想換離上班地點較近的房子,找了仲介幫忙 過程不再贅述 是公寓1F,總之簽了約,繳了仲介費、2個月押金,2/15交鑰匙,問題來了 1、原有的家具非常老舊,以及前房客遺留的物品,房東答應會幫忙清空,但從農曆年前到昨天爲止,"完全沒動",房東不斷推拖,"再給她一點時間"。 2、因原住處退租在即,向新房東說明可幫她清掉舊家具,給了鑰匙後昨晚即請搬家公司將大型物件先搬到新家,進門之後"沒電",沒錯,房東沒繳錢被斷電,我們就跟搬家師傅摸黑搬東西。 3、結束後拿著手機當手電筒,四處東摸摸西看看,馬桶沖水把手斷了,浮球也是斷的,蓮蓬頭2支出水有問題,熱水器線材腐蝕漏水,大門把手只剩2顆螺絲,落地窗鎖頭卡死,重新粉刷過的牆壁開始出現疑似水痕。 4、所謂的租金含車位(屋前圍牆邊),經主委確認,該位置爲公有區域且無畫線,屋主並無產權,亦即先停先贏。 5、仲介說的7年房子,主委說已經20年了,房屋老舊很多問題。 仲介與房東非常不誠實,而且問題太多了,當初因急著找房子沒有細看,如果最差最差的狀況,不租了,有沒有機會拿回全部費用,與主委商談過後,針對車位或壁癌等不據實以告行為可構成詐欺,但契約書上並無詳細記載上述諸多口頭說明或允諾之事項,就乙方來看是否站得住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6.119.234

02/12 03:20, , 1F
你連看房子的時間都沒有 會有時間打官司嗎
02/12 03:20, 1F

02/12 08:54, , 2F
如果這些名實不符的事情都是房東或房仲知道的,可以用民
02/12 08:54, 2F

02/12 08:55, , 3F
法第92條撤銷意思表示(解約),如果他們不知道,但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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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8:56, , 4F
事情牽涉到交易內容在性質上具重要性的(Ex是否含專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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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可以用第88條撤銷意思表示。更甚者,如果車位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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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8:59, , 6F
租賃範圍,房東卻無法依租約提供專用,而這部分的債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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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9:00, , 7F
履行造成房客租這房子沒有意義,可以用第226條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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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9:00, , 8F
並請求損害賠償(Ex搬家費用)~不過,話說一堆,重點仍
02/12 09:00, 8F

02/12 09:01, , 9F
在:1.當初契約約定內容、2.有沒有時間打這官司~
02/12 09:01, 9F

02/12 11:30, , 10F
先感謝回覆,剛才已與房仲碰面並說明所有疑問
02/12 11:30, 10F

02/12 11:31, , 11F
全程錄音,告知想解約,因契約內容為3/15起租
02/12 11:31, 11F

02/12 11:31, , 12F
是否尚未生效?如果是,是否服務費及押金皆必須全數
02/12 11:31, 12F

02/12 11:33, , 13F
退還?打算如果對方態度不佳,再搬出法條,房仲對於官
02/12 11:33, 13F

02/12 11:34, , 14F
司應該敬而遠之?
02/12 11:34, 14F

02/12 13:06, , 15F
訂約之後契約後成立生效,只是「履行期」尚未屆至而已,
02/12 13:06, 15F

02/12 13:06, , 16F
所以若無正當理由解除契約,會要賠償違約金,本件這種情
02/12 13:06, 16F

02/12 13:07, , 17F
況,如果符合民法第88、92、226 條等規定,都是屬於法律
02/12 13:07, 17F

02/12 13:07, , 18F
上的權利行使,房客這邊不用賠付違約金~
02/12 13:07, 18F

02/12 14:03, , 19F
下次看房子看仔細點....
02/12 14:03, 19F
文章代碼(AID): #1I-bNYO9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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