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租約到期不續租需要提早告知嗎?
因為目前租屋地點環境變很差
房客垃圾丟公共區域 退第四台 樓下也禁停機車
反應過後 也只是跟我敷衍推拖了事 沒什麼解決的行動
偏偏這些當初簽約都沒寫清楚 只有口頭承諾 沒證據 我也沒理由去爭
為了不讓自己心情繼續鳥下去 已經找好下個租屋地點了(今天才找到適合的)
現在問題在於
我租約是到8月底 我尚未告知房東不續租 (搞成這樣實在不想再跟他接觸)
爬過文後 似乎是可以不告知約滿走人 只是會對房東不禮貌
不知道實際上是否也是如此 不過我還是會在這兩天告知啦 不會做太絕
畢竟我是約滿不續約 不是解約 到時候交屋他應該沒理由扣我錢吧
在此順道提醒大家 簽約的時候 能寫多詳細就寫多詳細
千萬不要嫌麻煩 也不要被房東呼攏一下就想說沒關係 口頭畢竟比不上書面
寧可租之前多花一點時間確認清點 也不要事後花更多時間跟房東揮
到時候有問題的時候提不出證據 就只能啞巴吃黃連自己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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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04.21
推
08/21 20:44, , 1F
08/21 20:44, 1F
補充說明
我的合約書上 除了地址 房間 租賃期間 租金 押金 交租日期 雙方簽字外
其他部分 ~~~~~~~~~~~~~~~~~~~全部空白~~~~~~~~~~~~~~~~~
所以wbacb大您提到的部分 當然也是沒寫到囉 這樣會對我有利嗎
※ 編輯: oligo229 來自: 220.137.104.21 (08/21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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