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東提前解約(乙方為代書)
甲方(房東&屋主)由於無暇管理,將房子出租給乙方(代書,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合約期限是到明年六月,由於甲方有自住需求,想提前將房子收回不續租,
當初的合約有允許乙方將房子轉租給其他人,
裡面也載明了包租期限、包租金額、甲乙方應遵守事項
但合約上看不到若是其中一方想提前解約,該如何處理?
打電話給代書詢問現在是否有房客入住?
代書回答目前租給一個做美容美體的房客
(該大樓為純住宅,我懷疑若該房客有營業,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請問甲方是否有權力要求查看屋況?在通知現任房客狀況下。
也想請問若甲方希望收回房子,應該如何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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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79.181
推
09/09 22:5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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