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房東提前解約(乙方為代書)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神經大條的貓)時間12年前 (2013/09/09 22:3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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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房東&屋主)由於無暇管理,將房子出租給乙方(代書,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合約期限是到明年六月,由於甲方有自住需求,想提前將房子收回不續租, 當初的合約有允許乙方將房子轉租給其他人, 裡面也載明了包租期限、包租金額、甲乙方應遵守事項 但合約上看不到若是其中一方想提前解約,該如何處理? 打電話給代書詢問現在是否有房客入住? 代書回答目前租給一個做美容美體的房客 (該大樓為純住宅,我懷疑若該房客有營業,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請問甲方是否有權力要求查看屋況?在通知現任房客狀況下。 也想請問若甲方希望收回房子,應該如何做?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79.181

09/09 22:56, , 1F
職業不等於在租屋處營業吧~
09/09 22:56, 1F
文章代碼(AID): #1IBTpMpP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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