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店面租約簽訂及房仲相關疑問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WildKiss)時間12年前 (2013/09/10 02: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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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哥大姐好: 本人上星期簽訂了一個辦公室租約,在看房子過程中, A. 房仲及前任房客親口答應處理室內木質地板破損處的重新貼皮 (前任房客為未到期解約,因此和房東那邊因另有解約金問題, 房東告知若前任房客未將這個部分處理好,房東那邊可扣前任房客押金) 然而簽約後已一星期,仍然無消無息,電話催促房仲及前任房客也只有敷衍的答應 B. 在看房子及談判的所有過程中,房仲都未提及仲介費 同時在合約上也未載明仲介費相關條款 直到簽約完成後,房仲突然當場告知要收取半個月仲介費 在當下錯愕中,我付了這半個月仲介費給房仲(這點是本人經驗不足), 但後續房仲的置之不理態度令人不滿 C. 合約上面有註明 本契約於民國102年9月2日經承租人及出租人攜回審閱(契約審閱期至少為3日) 但我們簽約的時間為9月3日 以上狀況想請教各位版大兩個問題: A. 我能否以C狀況(審閱期不足)為由據此解約 B. 如果不解約的話,由於這份合約沒有仲介費條款, 我能否聲明取回付給房仲之半個月仲介費 (因為其服務實在不佳) 感謝各位大哥大姐回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wildkiss 來自: 220.136.86.239 (09/10 02:20)
文章代碼(AID): #1IBX4aa3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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