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房仲租房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壓將)時間12年前 (2013/10/13 14:46),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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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林口一帶要找尋一房一廳的房子 在網路上看到一間符合的房子是仲介代理的 於是就跟仲介約了要去房子 房子看了滿滿意的 於是談了押金部份 竟然要三個月 當下是覺得超出預算了 所以就跟房仲說算了 問他說有沒有其他case 他說其他case都是押金三個月 過了沒多久房仲就打電話來說要幫我跟屋主談押金 看可不可以先付3.5個月(含房仲服務費)下個月在付2個月 後來跟家人討論之後決定還是不要租了 隔天我上網google押金是否有法律規定 土地法 裡有規定租屋押金不得超過 2個月 我真的覺得當房仲還是要念點法律 還是他看我笨 故意不告訴我 所以我現在要回去告訴桃園生x房屋的房仲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221.124

10/13 16:21, , 1F
如果想租就拿法條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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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8:35, , 2F
你告訴他 他了不起不租給你就好了 對你也沒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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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只能用在你先給他三個月的押金 簽了約之後再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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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的部分 但你可能不會想花這麼大的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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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房東討價還價住的不愉快別租就好
10/17 14:14, 5F
文章代碼(AID): #1IMa6kD4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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