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有點房屋糾紛.想請問何解...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RR)時間12年前 (2013/11/26 12:57), 編輯推噓5(5024)
留言29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 在看要租的房子的時候 對方說5000都包 電一度5元 沒包水跟電(沒講到底多少錢..只說另外收) 當下我也沒問 他們也沒說 11/19晚上付訂金5000 不知道是他疏忽了還是怎樣 要簽約那天11/26 他說兩個人住要多收200 然後才說到水跟公用電(3個月收一次)一個人1000 2個人就是2000!!! 後來我跟房東表示跟當初講的差距有點大 不願意租了 房東表示訂金不會全數退還 只願退一部分 因未簽約這樣有構成法律效力? 可以要求他全數退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4.207

11/26 13:28, , 1F
房東應該可以全數不退吧?請樓下專業的說說看!
11/26 13:28, 1F

11/26 15:25, , 2F
恩 我不專業可是我認為房東可以全不退
11/26 15:25, 2F

11/26 17:21, , 3F
訂金是保留給你優先承租的權利~你不租他當然可以沒收
11/26 17:21, 3F

11/26 17:22, , 4F
多收200其實還好~畢竟提供的傢俱折舊的會快一點
11/26 17:22, 4F

11/26 17:23, , 5F
水跟公電每人1000/月有點誇張~公電供應的範圍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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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7:24, , 6F
包含洗衣機烘衣機飲水機公用大冰箱公用熱水器才勉強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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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1000/三個月~等於一個月333的話~包含部分公用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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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7:25, , 8F
洗衣機也不額外收費~那就還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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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7:25, , 9F
飲水機也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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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9:39, , 10F
要不要先查查看訂金在法律上的意思?全不退都很正常的
11/26 19:39, 10F

11/26 20:15, , 11F
訂金可以不退 因為是訂金 但你不需要付當初沒講的費用
11/26 20:15, 11F

11/27 08:53, , 12F
民法248條: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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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8:54, , 13F
其契約成立。(推定效果可舉反證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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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8:56, , 14F
民153條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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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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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8:57, , 16F
租金價額為租賃契約的必要之點,只有在意思表示合致(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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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同意)時,才會發生契約成立的效果。如果就此必要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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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8:58, , 18F
沒有雙方同意,就沒有契約存在,沒有契約存在,房東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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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8:59, , 19F
的定金就無從發生擔保效果,沒收定金會構成不當得利~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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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8:59, , 20F
有說好的契約,錢是要退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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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9:00, , 21F
本件房東在嗣後增加原約定所無的費用,不管他是真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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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9:01, , 22F
,還是疏忽未提,都無礙於「逾越原本合意」的事實,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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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9:02, , 23F
付了定金,就可以隨意提出原本沒有的事項,那房客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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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要求房東提供冷氣等其他要求,房東不提供難道就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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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9:03, , 25F
嗎?本件房客不租,並非在原契約合意下任意毀諾,而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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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9:04, , 26F
原約定事項外之必要之點(租金費用)表示不同意,這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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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9:04, , 27F
般情形(契約說好範圍內)房客不願履約之定金沒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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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09:05, , 28F
迥異、適用之法律也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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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53, , 29F
推文精闢
11/27 13:53, 29F
文章代碼(AID): #1Ib2fMQ1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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