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換房東以及換約之後發生的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噗仔。)時間12年前 (2014/01/09 23:02),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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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點長) 前陣子賃居處房東轉手, 新房東說換新約對我們比較有保障(租金、水電費計算照舊) 剛好因為有事,晚同學一天和新房東換約, 所以有事先看過合約內容,也徵詢過家長、房仲意見 簽約時候氣氛也都還蠻平和歡樂的,除了書面確認一切照舊之外,還口頭再確認一次 房東也答應一切照舊。 就這樣以為外地求學只下最後半年的日子可以順利度過 但是!代誌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對我真的是憨人超想撞牆的) 在這邊先簡單敘述一下賃居處的配置 這裡是棟在三角窗位置的透天,一樓店面,二、三樓套、雅房,目前有九人居住 一樓店面原房東隔成三間,左、右分別是店面,中間是二、三樓房客出入大門&室內停車 間(是停在大門內) (空間大概停兩輛腳踏車+兩輛機車剛好,勉強一點可以再多一台機車) 出入口外騎樓部分也停車,停四台機車剛好。另外一位房客會把汽車停在對面的騎樓。 原本一樓分別是咖啡店和家庭理髮廳。前陣子理髮廳因為經營不善搬走了。 這個禮拜,正當我準備牽車出門(因為是老五十所以習慣停室內,不然冬天不好發動 囧) 有個黑衣長髮女子閃過我面前,擋住我關上大門說:借我看一下裡面 我不確定她是誰,於是拒絕他:我們這邊還有其他人住,不方便讓你進去 她又說:我剛簽約,租一樓。我看一下裡面。 然後就推開我還沒關上的門,我只好把機車停著,等她看完才離開。 原本憨人想要提醒一下鄰居們,結果上個課回來就忘了 囧 今天也是早早出門,直到剛剛回來,推開大門整個傻眼 左店面和停車間的隔間木牆被敲掉了(傻眼) 只好把車停在大門外,然後去電給房東探口風 跟房東對話過程大概如下: 憨人:不好意思,我今天繞去你店裡要拿電費給時候你們已經打烊了。 房東:喔,沒關係,我們今天沒開啦。你明天拿來就好(囧) 憨人:我今天回家時後發現我們一樓停車間被打掉了耶! 房東:對啊,之後一樓要開PUB喔。 (大驚)    他們說是台北來的,會花一兩百萬裝潢。我有跟他們說隔音要做好。 憨人:可是這樣我們沒地方停車耶。 房東:那你們停中間好了,他們PUB門不會開太大啦。 憨人:喔,可是我們之前都是裡面停兩輛機車、兩輛腳踏車,外面停四輛機車剛好。 房東:喔,阿不然你們停騎樓好了,我們騎樓很長捏。 憨人:可是樓下咖啡店營業時候他們客人會停,而且之後PUB營業之後也不能停她門口啊 房東:對喔,沒想到車好多喔。我白天去的時候裡面都空空的啊,就答應他了。 憨人:因為我們要上班上課所以不在。 房東:噢,不好意思我沒注意到。阿不然你們試試看,真的有問題在跟我說啦。 〈交涉終了,後略〉 後來有跟隔壁同學討論,因為他平常都習慣停外面,所以沒有什麼困擾 頂多就早點回家佔位置而已(默) 這樣能不能要求PUB承租人恢復原本隔間啊? 當初忘記跟房東確認室內停車的部分,但他有說一切照舊,這樣算嗎? 但是他又不小心同意PUB承租人可以拆牆(人家也拆了)這樣又怎麼辦? 因為蠢蠢的,想知道有什麼辦法比較好? (真的不行的話可能就考慮提前解約搬走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3.145 ※ 編輯: gianty 來自: 111.242.3.145 (01/09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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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個問題要處理:一、所謂「一切照舊」的停車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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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拘束力的契約約定,或是房東額外的好意惠施,這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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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地位上是截然不同的。二、如果具有契約效力,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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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契約未白紙黑字明訂的情況下用間接證據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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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pheAHc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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