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遇到這樣的情形要如何處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mimi59414)時間12年前 (2014/01/12 13:00),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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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房客雙方同意中止租約, 原訂於今日(12)日點交房屋並交還鑰匙, 房客於7日也傳簡訊給我確定12日交還房屋並清空屋內物品 但今天我至租屋處卻找不到房客,所留電話也全部關機 我在那邊白等了二個小時 就是聯絡不到房客 請問這種情形,我可以直接換鎖嗎? 還是要發存證信函呢?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形,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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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雙方合意終止租約、約定交還日期的往來證據,把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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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拍照存證(主要是:已清空搬離及是否有破損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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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該幹嘛就幹嘛,可以換鎖、可以再次出租,覺得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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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可以花點小錢寄存證信函給對方,重申雙方已合意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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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租約,並於雙方約定交屋日收回房屋使用權,然後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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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退還或東西損害的賠償等金錢處理方式~(不過要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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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人間蒸發了,寄不到也不用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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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這幾天會再聯絡看看,再聯絡不到會照大大所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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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qY5u0z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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