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這樣的租約合理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串丸子)時間11年前 (2014/06/21 22:36),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我目前在大學就讀 租了一間房子 續約後房東另外寄給我一份新租約 上面幾條寫說 第12條:乙方如需申報租賃相關證明,每個月加收衍生之費用6000元整。 第9條:房屋因自然使用所產生之耗損而有修繕之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繕。但屬人為破 壞或消耗品(燈管),應由乙方負責。 這兩個條約讓小弟有點不解 申報租賃相關證明為何要收錢? 消耗品有明確的定義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09.16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ent-exp/M.1403361398.A.546.html

06/21 22:50, , 1F
我覺得可能是公證然後報稅相關的東西?可能會讓房東多花錢的
06/21 22:50, 1F

06/21 22:51, , 2F
可是每個月多 6000 好像有點 ... ... 都可以再租更高等的了
06/21 22:51, 2F

06/21 22:57, , 3F
租約一定要雙方同意,不是房東寄給你就成立
06/21 22:57, 3F

06/21 22:57, , 4F
第12條應該是用來阻止房客做什麼額外動作使他成本增加
06/21 22:57, 4F

06/22 00:44, , 5F
每個月+6000是因為報稅,整棟樓都被追稅的價格吧 XD
06/22 00:44, 5F

06/22 10:46, , 6F
包租公本身的稅金也才5%,10%,六千是搶錢啊,快搬啊
06/22 10:46, 6F

06/22 11:52, , 7F
他也可以訂每月加3萬,就是嚇阻你叫你不能去報稅
06/22 11:52, 7F

06/22 11:53, , 8F
基本上你不報就算加100萬也沒差,只不過很難看就是XD
06/22 11:53, 8F

06/23 00:40, , 9F
第9條合理,也是擺明房東不代為換燈管,但入住短時間內
06/23 00:40, 9F

06/23 00:41, , 10F
的耗損應由屋主吸收。第十二條也是擺明不給報稅。
06/23 00:41, 10F
文章代碼(AID): #1JfPXsL6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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