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房客退租後電費的結算方式
目前 家裡有一棟 透天厝裡面有4個分租套房
都各有獨立電表 頂樓有飲水機和洗衣機+樓梯間電燈(公電)
12月底後有2位房客要退租
因為之前電費都是單月的14日抄表結算 (各分表)
然後等到帳單來後把分表度數扣除後 剩下度數(公電)再除以四
我想問說 如果12月底我抄表結算去台電繳費後
那下張電費是從1月1日開始計費 然後在1月14結帳 出帳單
還是11月15開始計費但是會扣除我先預繳11月15-12月31的費用在1月14結帳
再出帳單?
因為目前電費都是單子一度多少就收多少 所以不想有爭議 也想把電費算清楚
而且想把接下來的電費都可以算好沒有問題
麻煩有經驗的人可以和我說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91.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ent-exp/M.1416835362.A.CB0.html
※ 編輯: focte (125.231.191.37), 11/24/2014 21:30:06
推
11/24 23:00, , 1F
11/24 23:00, 1F
→
11/25 11:45, , 2F
11/25 11:45, 2F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6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