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小心永和林森路巷內某造謠房客的房東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one)時間10年前 (2015/06/14 12:07), 10年前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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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版上說的,沒簽約房東就可以沒有法律責任。 所以:就可以肆無忌憚想怎樣就怎樣的耍找屋者。 惡房東:北市永和區林森路某巷的林姓房東,電話0933開頭。 雖然以上只是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符合以上條件的對象可能不少, 你遇到符合上述條件的某些人,也可能不是我說的那位, 總之大家嚴肅面對簽約之流程就對了) 但折衷之後,只能講到這種程度,各位萬一遇到比對後的那地帶的疑似嫌疑人入圍名單, 因為我不能直接PO全名,大家只能多加小心就是了, 本來房東跟你「已經當場講好要簽的」約快點簽。 這樣才能如版上專家說的,要房東負悔約的法律責任。 不然你帶著足夠的押金與租金,房東也拿出契約書「至少,做出將簽的動作了」, 但押金部分,房東當場手上邊拿著筆、嘴巴上邊臨時說,她決定從廣告上的一個月押金 增為兩個月,導致我錢包金額不夠。需要去郵局提款一下。 我趕緊先騎車去遠處郵局領錢,因為不熟路還沿路問人,東繞西繞領完錢後,大概20分鐘 後吧,房東趁這20分鐘跟家人討論後(這期間我向房東確認過,不是因為有其他人後來居 上--若是如此,我知道習慣,我無話可說--)我心寒到要PO網提醒的是, 房東是「用某種瞎到極點」的說法說,等你領完錢後,她不想租你了-- 讓你剛剛為了房東臨時變更的押金條件,特地在中午東繞西繞在不熟的地方問路 找那間有點距離的郵局、被太陽曬得頭昏眼花的領錢行為,如傻瓜一樣。 房東在動筆簽名前一秒鐘就算決定不簽約,固然是他的自由,但不要去很瞎的藉口耍別人 。不簽沒關係,早點講!我至少不必像傻瓜一樣被太陽曬........ 上方不是說我騎車去郵局領錢嗎?氣喘吁吁回來後,三寶之首的房東在她家客廳等。 不過在這20分鐘內,她先生回家了,坐在一旁一直抖腳。房東說: 因為她先生跟她提醒,那邊租的其餘房客是台科大的學生,個性很壞,以往就曾排擠不是 台科大背景的其他房客。這些台科大的學生先前已經讓她很困擾了。所以猛然想起不可租 給我,不然到時候台科大的房客唧唧歪歪,讓她不得安寧,她年紀一把了,想想還是算了 不租給我。 我無奈地說:好啦那就算了,可是廣告上應該先講清楚限租台科大學生啊,你一直到剛剛 要跟我簽約時怎麼都不講,還臨時口頭說跟廣告不同的押金額度,催我去領錢、我氣喘吁 吁領完錢回來後說不租我了,哩洗嘎挖增哮ㄟ喔!?我當然不高興--這心情很正常。不然 我連不高興都不行嗎?要心懷感恩嗎?換各位網友的朋友在外地被其他房東這麼對待看看 ....... 三寶之首不愧功力高強,對我的詢問(「你直接標明限租給台科大的不就對雙方都省麻煩 」)跳針講些我不清楚什麼意思還以為是無意義的咒語似的音符... 惡房東更可恥的是,(我猜)感覺我很精明日後想必拗不太下去、所以不租我改租其他年 輕學生好了。但不租我的「藉口」是把台科大學生拖去墊背,說台科大學生秉性惡劣,當 成她的苦衷原因。虧她講得出口。 三寶無極限。她是三寶,她那個坐在旁邊一直抖腳的先生跟她同樣年紀,其實也是三寶。 三寶結合,所向披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115.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34254825.A.A6B.html

06/14 13:18, , 1F
這種房東 妳沒簽到不也是幸運嗎
06/14 13:18, 1F

06/14 13:23, , 2F
ps.我知道~我也有台科朋友 她根本造謠~算了三寶恥力無極限
06/14 13:23, 2F
※ 編輯: Kermei (101.15.115.119), 06/14/2015 13:29:49

06/14 17:37, , 3F
拍拍 還好沒簽到 不然有得受了
06/14 17:37, 3F

06/15 12:57, , 4F
便利商店就有提款機了,不能跨行領嗎?
06/15 12:57, 4F

06/20 11:01, , 5F
無恥老人
06/20 11:01, 5F
文章代碼(AID): #1LVFtffh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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