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急!簽約尚未入住想解約 押金退回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每天都是一種練習)時間10年前 (2016/01/30 12:33), 編輯推噓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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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請見諒) 請問大家,1/11與屋主簽約,約期為2016/2/1-2017/1/31, 繳交2個月的押金36,000,另付房仲9000的服務費, 尚未入住提前解約,罰金多少算合理? 房子本身條件不錯,但覺得有股讓身體很不舒服的霉味, 在簽約前及當下就有和屋主及房仲反應,對方也一副很正面誠意, 說屋主人很阿莎力,該負的責任不會推託, 當天味道沒那麼濃覺得應該只是很久沒人住,就簽約了。 原本請屋主1/30給一副鑰匙以便清潔房子、搬家, 屋主讓仲介1/16就給鑰匙本來很開心, 後來前往清掃才發現那氣味根本散不去,就算開窗未婚夫都有隨時要吐的感覺, 嘗試處理無解,馬上在1/23下午去電給房仲告知欲解約退租。 隔日下午1/24房仲回覆表示屋主也無法解決問題,同意退租退款, 但還是請我們再考慮看看,重回房子繼續嘗試處理仍然失敗, 1/25中午正式6確認要解約。 就在這時,房東開始聯絡不上了,直到1/28晚上房仲才傳訊息說, 屋主家人無法接受屋主的想法,覺得有損失。 將心比心,我們可以理解家人的想法,也馬上在1/29回覆願意支付一筆補償金, 但房東/房仲又沒回覆了... 請問在這種狀況下,可否引用民法424條 「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 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 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好像按照此法條,房東不得壓求沒收押金? 倘若真的要沒收押金,也不應超過1個月吧?總覺得對方想要吃乾抹淨... PS:房子租金、地理位置、格局,其實都很符合我們的要求, 只是我們真的無法克服身體不適,尤其是未婚夫。感覺更不好的是, 簽約那天原本只是想和房仲及屋主談談對方是否願意改善氣味問題, 沒想到當天出現2房仲,一位是當初賣房子給屋主的, 當晚也是他主導,屋主幾乎都不開口。對於租金和管理費,我們完全沒談價, 但提出任何整理、修繕的請求都被忽略,算是被牽著鼻子走,真的很不開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8.154.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54128386.A.2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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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期還沒起始,建議你用傳簡訊或line的方式先替自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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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再盡快聯絡消保官說明情形給予對方壓力,不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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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開始跑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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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期還沒開始,但已經簽約了,只要反悔就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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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期還沒開始只是不用支付租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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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問題可以主張,但對方可能要你提出醫生證明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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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起來,感覺房東本來就知道有這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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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屋的時候你們也接受了這樣的屋況....0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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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到臭屋真的會很想死~之前也租過~還好只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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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屋的時候~房東提早到~先開冷氣~把味道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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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入住~每天回到家一開門就作噁~一樓餐廳的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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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沒做水彎的廁所管路衝上來~超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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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就每天只能一回家先開冷氣~慢慢讓他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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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已經抓到原因,可請房東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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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h3q29y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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