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提早結束合約怎麼做比較妥當已刪文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哇搭嘻哇侮侮溜溜桑媽)時間10年前 (2016/02/13 03:11), 10年前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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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岳父有買一間房 請我負責出租 去年4月跟人簽了兩年合約 今年過年岳父才知道老婆懷孕 叫我們搬過去 要我去跟對方談租到今年就好 請問該怎麼談比較好? 需要賠償對方嗎? 另外我目前租的地方算是媽媽朋友幫忙介紹的 租得相當便宜 但房東也花了大概5萬整理(一半搬家費一半粉刷費) 我1月才開始租 雖然有簽合約但無租期無押金,其實應該可以直接搬走 但應該怎麼提會比較好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45.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55304262.A.A98.html ※ 編輯: wadasiwa5566 (114.40.45.130), 02/13/2016 0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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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那邊的提前三個月告知房客,補個租金跟搬家費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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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自己這邊也提早與房東告知,別讓人家不好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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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找朋友或同事幫忙承接也是一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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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lYv6gO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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