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關於提前解約離開 想請問這樣合理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小圍)時間10年前 (2016/02/23 14:32),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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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詢問 租屋合約簽約為一年, 今年六月到期 但有些因素需要2月中就離開,已於一個月前(一月中)時與房東說明須提早離開 房東也說好,並說明到時會歸還押金, 但於2月中收拾好離開時,跟房東索取押金,房東說如果當月有人租才會歸還押金 如果沒有人租將不會歸還押金, 當初無此但書,跟當初講的不一樣,詢問房東與之爭論 房東說當月如果沒人租,需算整個月的租金 會從押金裡扣且,押金便不會不歸還。 房東說看契約條款 已經違約 下列兩點 想請問大家這樣合理嗎? 1. 如果只租到月中,要算整個月的月租 2. 沒收押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42.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56209154.A.B54.html

02/23 15:49, , 1F
租金都是用月計算的;押金的話要看你當初簽訂的合約
02/23 15:49, 1F

02/23 20:22, , 2F
1. 月租都是整月整月算的,沒住滿是自己的選擇
02/23 20:22, 2F

02/23 20:22, , 3F
2. 今年六月才到期,提早解約本來要有罰則
02/23 20:22, 3F

02/24 00:37, , 4F
1.合理 2.看合約怎麼寫 一般行情是扣1個月
02/24 00:37, 4F

02/24 01:57, , 5F
2月中走,這樣也才多收0.5個月房租當違約金,一般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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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01:57, , 6F
提前解約是1-2個月,房東很客氣了吧....
02/24 01:57, 6F

02/24 01:58, , 7F
有問題翻契約和民法,為了避免口說無憑才簽約的
02/24 01:58, 7F

02/24 01:59, , 8F
有問題先看契約吧
02/24 01:59, 8F
文章代碼(AID): #1Mo_q2jK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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