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搬離租期金錢問題 不定期契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iammino)時間10年前 (2016/03/07 20:18), 10年前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的租期當初都是從5號開始算的 2/22就有跟現在的房東說會搬出 因為昨天才找到新房子 立刻傳訊息告知11號要搬走 (選11號是跟新房東折中協商談妥的) 今天才傳訊息告知我退房以半個月計算 也就是20號搬走即可(之前都沒提) 但因為現在房東電費一度5元計算 搬家公司也講好了 我就還是想11號搬 但以房租5300/月 / 30天 = 176.66元/天 . 176.66 x 9天(12~20號) = 1589.94元 (也是不小筆的辛苦錢阿) 租房契約書當初一年後過期了也沒重簽 契約裡也沒提出 有想過這期間上網徵看看有沒有背包客想租 但可能又衍生另外的風險及麻煩 房東這樣我可以怎麼跟他說呢?還是就作罷?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126.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57353117.A.2F0.html

03/07 22:39, , 1F
只算半個月算佛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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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22:40, , 2F
不然想不扣押金的話,是4/4搬走,3/5一樣要付房租
03/07 22:40, 2F

03/08 01:24, , 3F
日租計價請找旅館 契約過期沒重簽叫不定期契約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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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契約沒寫 法律有規定的就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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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都是以月計價,用半個月算是佛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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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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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01, , 7F
如果你們當初也沒說定要何時搬,而且文中看來房東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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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01, , 8F
要扣押金?那我覺得你房東對你很不錯了,這筆小錢就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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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59, , 9F
了解了 謝謝你們的回覆
03/08 19:59, 9F
※ 編輯: iammino (1.175.38.175), 03/08/2016 20:02:02 ※ 編輯: iammino (1.175.38.175), 03/08/2016 20:04:17
文章代碼(AID): #1MtN6TBm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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