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 公共電費費用及房東節稅問題
朋友下訂一間房子
1.房子是物管公司代管代看的
有要求說簽約時要看到房東的產權證明
代理人聯絡房東獲得同意 不過說簽約當天要補滿押金 這個情況還算正常嗎?
2.房子為一棟公寓2到五樓一層一戶皆出租 樓梯間有點燈及攝影機 而一個月的公共電費
要600 包括燈泡若要更換的費用 請問這樣還算合理嗎 我個人認為是變相的管理費還是之
類的吧?
3.代理人房東因為節稅問題 希望把房租寫便宜500
而挪到公共電費增加500塊 對我們來說沒有影響
那請問這樣會讓我們的權益受損嗎?
以上為租屋的小小問題 因為已經下訂且快簽約了
因為第一次租房子沒經驗想說還是問一下
謝謝各位版友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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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4.37.1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97083232.A.9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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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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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有說含電費和更換燈泡費用 其他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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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6:49,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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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 所以變得合約上公共電費1100元
這房子房租有比較便宜一點點
我自己在想會不會是為了節稅所以用別的名目呢?
只要合法及權益不受損還可以接受
但就是怕日後有問題 謝謝您的回覆
※ 編輯: kevin1299 (163.14.37.168), 06/10/2017 16: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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