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請問遇到同樣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已刪文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當天空正藍時)時間8年前 (2018/03/29 09:10), 8年前編輯推噓7(7027)
留言34則, 7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之前發生的事情,現在想起來仍然心有餘悸,想請問各位有租屋經驗的房東,或是其他房 客也可以提供你們想法和意見,如果遇到房客說,基於你的緣故,臨時要跟你解約的狀況 會怎麼處理? 事情是這個樣子,我們承租一整層三個房間的住家,主臥那間的朋友中間因為要出國而搬 離,我們把那一間套房租給一對情侶,有簽訂契約,我是出租方,對方是承租方,當時不 僅有給這對情侶大約將近半個月的搬家時間,之後也因應他們的需求,添購許多設備。 對方租期還剩三個月的時候,雙方有一些緣故冷戰,彼此之間就不太說話。當月月中房客 忽然告知: 「我們因故只會住到月底,所以還沒到期的這兩個月期間我們會找人來接我們的約,人選 可能不會如你意,但我們會說是短租,期限到你再看要不要再跟他一起合租;或者你要自 行找感覺相處起來比較好的人,但你就要先退我們押金。 給你決定」 對於這樣提案我當然無法接受,為什麼你臨時解約,要我自己承擔找的人選不合我意,或 是我找不到人承租的風險? 當天晚上十點,對方傳訊息希望可以在客廳上討論,但因為時間有點晚,而且也很臨時, 明明是對方自己要違約,提出來的方案卻是要我承擔風險,覺得沒甚麼好討論的,當下就 回應:「提前終止租約後續應該要怎麼妥善處理,這些事項不是我的義務,你們自己應該 先提出一個可以說服人的方案。」 之後對方仍然堅持說你出來直接互相討論,不是等他們想好方案再告知我,當時覺得有氣 無力,就回應說那就直接按照契約去走,結果對方卻忽然跑過來敲門,要我趕快出來討論 說躲起來不講話,就什麼事都可以解決了嗎,甚至威脅說你不處理,就要去找原房東處理 ,你不怕找不到室友住嗎等等的言論。 後來隔天晚上有稍微討論,對方直接說會想要解約是因為我的緣故,包括在租約期間我擅 自添購沙發,他當時已經有暗示我不要這樣做,還有諸如公共空間布置都是按照我的意思 ,他們不喜歡這個樣子等等。 在討論的時候,對方也不停詢問說,所以就是不管怎麼樣,你都不願意退我們押金(事後 知道當時他們有私自錄音),並且要我提供相關證明,證明我是真的出租人,最後有達成 共識是雙方一起找新室友,但租金仍然必須繳交,直到找到新室友為止。 第三天有詢問崔媽媽租屋基金會人員,還有區公所的免費法律諮詢,他們都建議我直接把 一個月租金當作賠償,同意找人替代很容易有其他糾紛,當時也有約崔媽媽基金會工作人 員可以就這件事情幫忙協調解決。 第三天晚上也有詢問到一些人想要前往看屋,但因為事情太繁忙,同時詢問崔媽媽還有聯 絡要看屋的其他人,我忘記通知對方這件事情,我和其他要看屋的人在客廳等了十幾分鐘 ,才讓對方帶他們看屋,對方就覺得我存心惡搞,然後高分貝大喊說難道你不怕所有人知 道嗎,甚至要求說要我到警察局理論,迫於無奈,也只能跟他們到警察局,警員也說他們 無法協商調解這類的事情,請我們自己協調,或是向區公所求助。 當時我以為事情已經落幕,沒想到卻是另一個噩夢的開始,但這又是另外一段故事。 敘述有些凌亂,請各位多多包涵,想請問各位有出租經驗的房東,遇到這樣的情況會怎麼 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95.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22285824.A.40B.html

03/29 09:13, 8年前 , 1F
很簡單,新房客自己找,押金照扣,要解約是他的問題,找新房
03/29 09:13, 1F

03/29 09:13, 8年前 , 2F
客是你的責任
03/29 09:13, 2F
這點跟崔媽媽那邊建議的一樣,當時也很害怕找不到人,有先在租屋相關網站詢問,覺得 先找到人選,再來討論三方租期要怎麼配合,但對方就罵:「自己擅自就在開始徵人? 這 就是你處理事情的態度?」等等。

03/29 11:18, 8年前 , 3F
押金等約滿到期再退承租人,他跟找的新房客收押金。但交
03/29 11:18, 3F

03/29 11:18, 8年前 , 4F
屋時你要在場確認屋況,以釐清責任歸屬
03/29 11:18, 4F
他們一開始訴求就是說,室友他們找,找到我要退;或是讓我自己去找,但要先退他們押 金

03/29 11:32, 8年前 , 5F
如果跟大房東的合約是你簽的就照一樓說的做
03/29 11:32, 5F
是的,是我簽的,但對方主要就是想要無痛解約

03/29 14:11, 8年前 , 6F
名義上妳是他們情侶的房東~你避著不見就能解決?
03/29 14:11, 6F

03/29 14:12, 8年前 , 7F
而且還躲在房間?
03/29 14:12, 7F

03/29 14:12, 8年前 , 8F
你害怕他們會對你做什麼事情~應該是你要找其他友人來
03/29 14:12, 8F

03/29 14:13, 8年前 , 9F
心有餘悸什麼?被害妄想?另一間房間你的另一位友人呢?
03/29 14:13, 9F
是我跟他們簽約的,不是避不見面,是當天告知要解約,晚上十點初才傳訊息說要在客廳 討論,根本沒有事先約,那個時間點也接近就寢時間,而且我有其他事情要忙,我也有告 知請他們自己另外想方案,有明確表明不想被打擾,但他們還是跑來敲房門,而且當時是 有聽到轉動門把的聲音 心有餘悸是指後來發生的其他事情,不好意思,文章沒有寫很清楚,造成誤會,還請多加 包容

03/29 19:57, 8年前 , 10F
可憐,跟我一樣,碰到擺爛房客,押金扣好扣滿,自己
03/29 19:57, 10F

03/29 19:57, 8年前 , 11F
找房客吧
03/29 19:57, 11F

03/29 19:58, 8年前 , 12F
你們出國的室友,就是找到爛房客來頂租約,現在你們
03/29 19:58, 12F

03/29 19:58, 8年前 , 13F
才會碰到這樣的問題
03/29 19:58, 13F
他們是認為如果找到人,我就不應該扣押金。 這對情侶是我找到的,那時候沒預料會他們會這樣。

03/29 21:06, 8年前 , 14F
對方違約就照違約的罰則走,通常契約都是禁止轉租的
03/29 21:06, 14F

03/29 21:06, 8年前 , 15F
所以他不能找人來頂
03/29 21:06, 15F
契約上面有明訂是要賠償一個月,但對方認為會想要違約的原因出在我身上,所以我不能 扣他們押金

03/29 21:48, 8年前 , 16F
扣了再說,有意見叫他們去告
03/29 21:48, 16F

03/29 21:53, 8年前 , 17F
它們認為違約原因在你身上,它們就要指出你違約哪一條
03/29 21:53, 17F

03/29 21:54, 8年前 , 18F
不是它們心裡想的為主
03/29 21:54, 18F

03/29 21:54, 8年前 , 19F
不然我看人不爽就揍人一拳
03/29 21:54, 19F

03/29 21:54, 8年前 , 20F
我可以說責任在被我打的人身上嗎?長那樣害我看他不順眼
03/29 21:54, 20F
走法院當然是不會害怕,比較可怕就是對方採取非法律途徑,像是當時就叫囂說要去警察 局,或是直接說他們會去跟原房東理論(影響我們續租),還有暗示可能會讓我找不到新室 友,這些都有留在對話紀錄,而且他們後來也都有這樣做 他們想要解約的原因,當時也有請教崔媽媽那邊的人員,他們也是說這不構成法定解約原 因,而且說因應他們請求去做調整也不是我的義務,除非是合約到期滿我詢問他們是不是 要續約,他們才可以拿這個當作續約的條件 那個時候也是有預約崔媽媽協調,希望他們可以告知對方這些事項,但後來他們要我上警 察局,這件事情就因此作罷

03/29 22:07, 8年前 , 21F
他們找到"還可以的人"來接租約, 押金退給他們, 是從
03/29 22:07, 21F

03/29 22:07, 8年前 , 22F
"情"的上面來講. 他第二個提議人你們來找, 押金要先退
03/29 22:07, 22F

03/29 22:08, 8年前 , 23F
那個是吃人夠夠. 拿違約金後自己找, 那是不得已.
03/29 22:08, 23F

03/29 22:09, 8年前 , 24F
他們還講得理直氣壯咧
03/29 22:09, 24F
第一個提議也說人選可能不如我們意,但在他們租賃期間,另外一個房間室友搬離,他們 就有要求新搬進來的人選要他們同意,他們那時候的確也有因此拒絕幾個有租賃意願的人 ,所以真的覺得這兩個提議都蠻讓人生氣

03/29 23:14, 8年前 , 25F
上警局就不用管他們了, 警察不具備那種功能的
03/29 23:14, 25F
感謝大家熱烈回覆,真後悔當初沒有來這邊詢問

03/30 23:38, 8年前 , 26F
這件事應該已經落幕了吧?告也都告了,可見其實你非常清
03/30 23:38, 26F

03/30 23:38, 8年前 , 27F
除自己的權益啊,並且刑事早已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太清楚現
03/30 23:38, 27F

03/30 23:38, 8年前 , 28F
在發文的實益是?事實如何當然只有身為當事人的你們最清
03/30 23:38, 28F

03/30 23:38, 8年前 , 29F
楚,不過既然會處的這麼不愉快,想必不會只有單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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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3:38, 8年前 , 30F
吧,如此只挑對自己有利的部分陳述,不覺得有失公允?
03/30 23:38, 30F
我文章沒有指出任何對方特徵,也沒有洩漏相關個資,而且也沒有使用讓人不快的字詞去 嘲弄對方,但原來的文章說得相當斬釘截鐵 當初文章開頭說不要受害,受害又在哪裡?文章說著 跟神通廣大的鄉民朋友們來分享我 們的親身經歷,又暴露我個資,難道沒有要讓人肉搜我的意圖嗎?

03/30 23:48, 8年前 , 31F
房客單方面的陳敘也在租屋照妖鏡, 個資看起來還是FB
03/30 23:48, 31F

03/30 23:48, 8年前 , 32F
管理人碼掉的.
03/30 23:48, 32F
哎,上面留言也都涉及人身攻擊,跟租屋無關

03/31 03:04, 8年前 , 33F
這邊是租屋經驗版,分享已經落幕的事情很棒啊
03/31 03:04, 33F

03/31 03:05, 8年前 , 34F
這板的成立宗旨,不就是經驗分享嗎 XD
03/31 03:05, 34F
需要改正的地方,還請麻煩多指教 ※ 編輯: jaj12377 (42.76.95.95), 03/31/2018 11:27:51
文章代碼(AID): #1Ql3q0GB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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