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已經簽下不合理的條文怎麼辦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很帥對不隊)時間6年前 (2019/05/15 22:03), 6年前編輯推噓7(7034)
留言41則, 6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目前還是學生 因為第一次在外面租屋沒看清楚就簽了 期間發生了很多爭執才回來認真看合約 最近一次爭執是房東在窗外講很久的話 因為爭吵很多次了我也放棄良好溝通 直接關窗戶表示抗議 房東馬上大發雷霆 開始重拍門試圖強行進入 發現門鎖著之後開始試圖開窗 過程中大聲叫喊要我滾出去,立刻搬離 我當下也是覺得為了自己安全想趕快搬走 但合約中有些條文讓我害怕拿不回押金 契約中提到的相關條文有: 1. 甲乙雙方在本契約有效期限內解約,必須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同時支付對方一個月 租金作為違約金,方可解除契約。 2.條約之成立與解除:須雙方共同簽名蓋章始成立與解除,任何單方面之宣誓不成立。若 片面毀約則至到期日剩餘月份金額承租人一經出租人提出告訴,無條件賠償。 3.承租期間,承租人(乙方)與出租人(甲方)有任何誤會、爭執,以及甲方要求乙方遷離而 乙方不遷離,亦視同毀約行為,押金不得退回,其餘一切剩餘租期金額連同賠償甲方。 在看到1.時我覺得是房東要求我搬離 所以覺得應該是他需要多付我一個月押金 但看到2.時覺得非常不合理 難道房東片面解約我還要付他所有剩下租期租金嗎? 在我們爭執時房東要我搬離 我只回覆他兩個月押金退還我就馬上搬走 但3.這點是不是代表我不搬也不行呢? 2.和3.兩點都非常不合理 但當初太傻沒看清楚就簽了 現在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在拿回押金的情況下搬離? 後來我抓著1.跟房東說 他就已讀不回了 也沒有繼續要我搬甚至完全不回應 我現在最大的問題點是 1.房東如果繼續要我搬,有沒有辦法拿回押金的搬離 2.如果房東堅持不回覆我是不是只能繼續住完約滿才能拿回押金? 3.萬一即使住滿退房,也被各種細節刁難扣住押金怎麼辦? 很少上PTT發文,如果格式有錯誤會馬上改正,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17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57929023.A.859.html

05/15 22:13, 6年前 , 1F
第一條代表著可以雙方合意解約
05/15 22:13, 1F

05/15 22:14, 6年前 , 2F
既然他叫你搬,那你乾脆直接同意他搬,他要賠你一個月
05/15 22:14, 2F

05/15 22:15, 6年前 , 3F
在合意解約的情況下二跟三根本不會用到
05/15 22:15, 3F

05/15 22:15, 6年前 , 4F
反正關係已經搞差了,你直接同意他並咬緊第一條叫他賠
05/15 22:15, 4F
我後來也是這樣做的,然後就已讀不回,猜測房東不想虧所以想拖到約滿再吃我押金

05/15 22:18, 6年前 , 5F
至於被各種刁難押金是有可能,建議現場點交清楚
05/15 22:18, 5F
不知道最後一兩個月的房租能不能直接用押金抵呢?照之前爭吵房東說“你別想拿回你的 押金”讓我覺得約滿後很可能被刁難

05/15 22:19, 6年前 , 6F
也可以找個熟悉租房事務的朋友一起點交
05/15 22:19, 6F

05/15 22:29, 6年前 , 7F
你抓著1講, 2.的前半段要滿足, 才是同意1吧
05/15 22:29, 7F
※ 編輯: mkgk (27.246.172.15), 05/15/2019 22:56:41

05/15 22:56, 6年前 , 8F
另外第二條和第三條合起來根本是霸王條款
05/15 22:56, 8F

05/15 22:56, 6年前 , 9F
第二條限制你不得解約,第三條提供他可以任意解約
05/15 22:56, 9F

05/15 22:57, 6年前 , 10F
我覺得這房東根本是故意的
05/15 22:57, 10F
※ 編輯: mkgk (27.246.172.15), 05/15/2019 23:02:07

05/15 23:03, 6年前 , 11F
第二條同樣也限制房東不能片面毀約啊,房客不想搬的話也
05/15 23:03, 11F

05/15 23:03, 6年前 , 12F
可以拿第二條回應房東。哪算是霸王條款?
05/15 23:03, 12F

05/15 23:04, 6年前 , 13F
第二條只寫承租人賠償出租人,不霸王嗎?
05/15 23:04, 13F

05/15 23:05, 6年前 , 14F
只是,第一條和第二條的內容似乎互相衝突吧。
05/15 23:05, 14F

05/15 23:06, 6年前 , 15F
如果他反悔不想虧,那你就繼續住下去吧
05/15 23:06, 15F

05/15 23:07, 6年前 , 16F
點交時被刁難不用怕,找個朋友一起吵一架當作練經驗
05/15 23:07, 16F

05/15 23:07, 6年前 , 17F
第一條應該是定型化契約複製的,第二條第三條都是房東自己
05/15 23:07, 17F

05/15 23:07, 6年前 , 18F
手寫在契約最後頁的
05/15 23:07, 18F

05/15 23:07, 6年前 , 19F
因為,房東片面毀約是無法成立的,房客可以繼續住,但是
05/15 23:07, 19F

05/15 23:07, 6年前 , 20F
房客片面毀約自行搬走,當然要訂罰則啊
05/15 23:07, 20F

05/15 23:07, 6年前 , 21F
說不定過程會比你想像的更和平咧~~
05/15 23:07, 21F
目前房東都是不回應不接電話,如果他維持現況我會繼續住到約滿,也做好心理準備點交 時會起爭執 ※ 編輯: mkgk (27.246.172.15), 05/15/2019 23:10:53

05/15 23:11, 6年前 , 22F
第二條 單方面宣誓不成立,所以房東無法片面自行毀約,
05/15 23:11, 22F

05/15 23:11, 6年前 , 23F
為什麼要訂罰則。 提前解約當然要雙方同意,這很正常啊
05/15 23:11, 23F

05/15 23:11, 6年前 , 24F
房客單方面毀約,自行搬離的話 你覺得合理?
05/15 23:11, 24F

05/15 23:12, 6年前 , 25F
我說 2+3 你只說 2,順便解釋一下 3 吧
05/15 23:12, 25F

05/15 23:13, 6年前 , 26F
而且我哪有說房客片面解約合理?莫名其妙
05/15 23:13, 26F

05/16 00:22, 6年前 , 27F
第一條不是定型化契約的複製吧,第一條講契約的"有效
05/16 00:22, 27F

05/16 00:22, 6年前 , 28F
期限",簽完約就生效,定型化契約漏洞有那麼大嗎?
05/16 00:22, 28F

05/16 00:52, 6年前 , 29F
1和2沒有衝突,2前半段要先成立、1才能執行
05/16 00:52, 29F

05/16 00:52, 6年前 , 30F
2的後半段就是承租方片面毀約的法律處置方式而已
05/16 00:52, 30F

05/16 00:53, 6年前 , 31F
契約解除就是抓著2就對了,你不同意,他也不能提早解除
05/16 00:53, 31F

05/16 00:54, 6年前 , 32F
房東如果要拿3來趕你走,他會很容易觸犯法律,就恭喜你了
05/16 00:54, 32F

05/16 00:55, 6年前 , 33F
問題1:房東要你搬,你可以要求提早一個月告知並賠一個月
05/16 00:55, 33F

05/16 00:55, 6年前 , 34F
問題2,房東不理你,你就住好住滿,約到搬走拿回押金
05/16 00:55, 34F

05/16 00:56, 6年前 , 35F
問題3:就做到不要被刁難阿,又不是說雕就可以雕得動的...
05/16 00:56, 35F

05/16 14:35, 6年前 , 36F
12正常的。3才是有問題
05/16 14:35, 36F

05/16 14:36, 6年前 , 37F
其實你應該找當初租你的仲介去處理,只是有的
05/16 14:36, 37F

05/16 14:37, 6年前 , 38F
仲介出租收錢後就不理人,很爛,但也有很好的
05/16 14:37, 38F

05/16 20:15, 6年前 , 39F
仲介本來就不管後續了,物業管理公司才會管後續的事
05/16 20:15, 39F

05/16 20:16, 6年前 , 40F
文中契約第3點,就是房東多寫多麻煩,寫成這樣很難實現
05/16 20:16, 40F

05/16 20:16, 6年前 , 41F
寫簡單一點、霸王一點,反而容易處理 XD
05/16 20:16, 41F
文章代碼(AID): #1St1m_XP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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