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與房東修改合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 )時間6年前 (2019/07/06 14:56),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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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桃園租房(3房、13000/月) 由於冷氣壞了,房東不願意修理, 五月中告知,反覆催促詢問後, 六月底才帶師傅來檢查。 檢查後由於冷氣已使用十多年, 師傅表示已經沒有料可維修, 而後房東告知我們不想修理了, 也有傳訊息與房東討論是否要修改合約, 但都被已讀不回, 一週後再催促詢問, 房東才表示說要將租五百。 想詢問大家, 是否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還有五百是否合理? 而五月告知,先前的房租是否可追回?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92.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62396165.A.BCA.html

07/06 16:57, 6年前 , 1F
先前的不能討,從你們約定之後才開始計算新房租
07/06 16:57, 1F

07/06 16:58, 6年前 , 2F
你可以要要看,他可以不給你
07/06 16:58, 2F

07/06 16:58, 6年前 , 3F
你可以堅持一定要有冷氣、不配合換約
07/06 16:58, 3F

07/06 16:58, 6年前 , 4F
房東只能摸摸鼻子、乖乖裝一台可以用的冷氣
07/06 16:58, 4F
文章代碼(AID): #1T84O5lA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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