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提早解約之押金退還已刪文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好檸檬)時間5年前 (2020/05/16 21:10), 編輯推噓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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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之前租了一間套房,一個月租金6700, 押金2個月,13400 之前已經住滿一年,當時續簽時因為預知有工作調度或換工作問題, 已和房東說因工作或不可力抗原因,提早解約, 雙方同意提早退約利用比例原則 也已經事先告知,房東告知用比例則退租金 因新工作太忙,加上菜鳥,每天都快十點回家,沒時間想退押金/解約問題, 然而明天就要解約,今日想一下,發現一些問題,所以想詢問相關問題 問題: 1. 根據法條,提前退租,也已事先告知,最多扣一個月。 (可否告知哪一條法條,感謝) 如果用比例原則,是用6700去扣,還是13400去扣 今天詳細看了一下房東的line (他的line寫得非常多,非常精的人,) 是用13,400去扣, line如下 租約保證金$13,400元除以12個月)x5個月=$1,117元x5個月(續租五個月)=$5,585元 (因這已經超出一個月的6700了) 那我不就是笨蛋+白癡 2. 房東住在不同縣市,我也離開那縣市, 目前電費帳單還沒來, 房東說,因他不住在那哩,要請管委會(?) 去查表,再請人去繳納這段時間的電費 要扣我150元,算是請人家去繳納的車馬費/工資 請問這合理嗎? 正常來講,是解約當場看電表,用多少算多少, (平常電費是帳單寄來,我自行繳納) 房東不住該縣市,請人家去繳納,算是房東私人問題, 我認為我只應該付這段時間的電費 150應該是不合理的嗎? 3. 解約時,我會說明公開錄音,然而是否要取得現場全部人同意,才有法律效益 (這個房東很精,都會帶老婆和第三人,算是公證人) 4. 因為明天就要解約,沒人可問,去派出所應該也問不出所以然, 如果押金之類的在現場有爭議,是否可以打110請員警紀錄,以便後續處理 (P.S. 個人曾經有被公然侮辱的經驗,本來想提刑事/民事告訴, 但是客觀條件對我不利,後來有去派出所詢問員警, 他們說,第一時間和現場就報警,事情就會好處理很多) 希望給予解答~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36.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89634623.A.570.html

05/16 22:03, 5年前 , 1F
1. 沒有這個法條
05/16 22:03, 1F

05/16 22:04, 5年前 , 2F
來源是定型化契約,不是法條
05/16 22:04, 2F

05/16 22:05, 5年前 , 3F
你們講比例原則退"租金",現在講的是"押金"吧?
05/16 22:05, 3F

05/16 22:09, 5年前 , 4F
2. 你有獨自的台電表,可以查台電的提前抄表結算,但
05/16 22:09, 4F

05/16 22:09, 5年前 , 5F
後續你自己要去跑,要去台電營業處繳費,持你的水電
05/16 22:09, 5F

05/16 22:09, 5年前 , 6F
結清憑證來退押金。
05/16 22:09, 6F

05/16 22:15, 5年前 , 7F
我覺得結清水電,在退押金是房客的義務,房東沒有義
05/16 22:15, 7F

05/16 22:15, 5年前 , 8F
務要幫你跑。房東就是你房屋清空還原,水電結清,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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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15, 5年前 , 9F
交完成,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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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20, 5年前 , 10F
第三第四點,你還是轉生活法律板問吧,我是覺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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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20, 5年前 , 11F
就算扣你押金,也是民事問題,打110會不會太誇張,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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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20, 5年前 , 12F
叫警察打轄區派出所電話即可,110報案專線拿來這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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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20, 5年前 , 13F
,用途不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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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29, 5年前 , 14F
這邊再提一下,電費可以用手機APP照電表度數,上傳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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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30, 5年前 , 15F
算到那天為止的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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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2:31, 5年前 , 16F
去超商繳費就好。
05/16 22:31, 16F

05/16 22:40, 5年前 , 17F
可以啊,但他這是大樓的樣子,照理要攤公電,而且也
05/16 22:40, 17F

05/16 22:40, 5年前 , 18F
是他自己要去跑,和房東住外縣市沒關係
05/16 22:40, 18F

05/17 00:57, 5年前 , 19F
看文字應該是定期租約、可提早退租,不是不定期租約
05/17 00:57, 19F

05/17 00:57, 5年前 , 20F
所以問題一不知道有什麼問題
05/17 00:57, 20F

05/17 00:58, 5年前 , 21F
問題二,明天拍電錶就好
05/17 00:58, 21F

05/17 00:59, 5年前 , 22F
問題三,你自己是錄音內容的其中一人,就不是偷錄
05/17 00:59, 22F

05/17 01:00, 5年前 , 23F
問題四,不要把110當711,找里長吧
05/17 01:00, 23F

05/17 01:01, 5年前 , 24F
PS,有刑事,警察才會理你,你現在是純民事,跟警察無關
05/17 01:01, 24F
文章代碼(AID): #1Ul-O_Lm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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