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退租自己打的鑰匙要不要歸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嘻嘻)時間2年前 (2022/07/14 18:08), 2年前編輯推噓15(22760)
留言89則, 1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題,一開始租的時候並沒有就自己打鑰匙的部分做討論,當然我其實也沒想過可能不行 的問題 那現在房子已經點退了,房東突然打來說備用鑰匙不拿回去給他不退我們押金。 一來我想問那我們自己花錢打的鑰匙他現在要求我們無償繳回去是否合理,如果我們不繳 他是否可以扣押我們押金,另外我室友已經離開租屋縣市了,能不能要求房東出寄送的費 用 抱歉本來都點退完以為沒事了,突然被打一個回馬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09.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57793314.A.7CA.html

07/14 18:55, 2年前 , 1F
1.打備份鑰匙多少錢?2.房東不付鑰匙錢?3.為啥備份鑰匙?
07/14 18:55, 1F
1. 兩組下來五百多,錢不多就理所當然隨便給嗎? 就不能釐清這中間的有什麼樣的規範 ? 2. 同上既然講說錢不多,房東也是拿回去做使用,那理所當然我們自己吞,這中間道 理可不可以跟我說明一下 3. 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有備用鑰匙,可能擺車上,可能擺辦公 室,我擺一份在機車上當作備用,請問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 ※ 編輯: YuJen1997 (218.173.109.251 臺灣), 07/14/2022 19:00:28

07/14 19:03, 2年前 , 2F
你拍視頻把備分鑰匙剪斷破壞掉再傳給房東吧!不然爲了
07/14 19:03, 2F

07/14 19:03, 2年前 , 3F
安全起見,若我是你房東還得整個換鎖!下次建議要打備
07/14 19:03, 3F

07/14 19:03, 2年前 , 4F
分鑰匙要經過同意,或是租房時就換鎖,退租時回復原狀
07/14 19:03, 4F

07/14 19:03, 2年前 , 5F
,這樣既安全又避免爭議!都搬離了還留備分鑰匙怎麼想
07/14 19:03, 5F

07/14 19:03, 2年前 , 6F
都不太合理!
07/14 19:03, 6F

07/14 20:56, 2年前 , 7F
這是個人財產 怎麼處理自己決定 不退押金就告恐嚇
07/14 20:56, 7F

07/14 21:00, 2年前 , 8F
https://reurl.cc/rDMmA1 刑法 第 346 條
07/14 21:00, 8F

07/14 21:38, 2年前 , 9F
G大,這純屬民事糾紛,連侵占罪的構成要件都不符了遑
07/14 21:38, 9F

07/14 21:38, 2年前 , 10F
論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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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2:02, 2年前 , 11F
說得對 要 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才算恐嚇
07/14 22:02, 11F

07/14 22:02, 2年前 , 12F
https://reurl.cc/OA99rR 刑法 第 305 條
07/14 22:02, 12F

07/14 22:12, 2年前 , 13F
不算 侵占罪 嗎? https://reurl.cc/41ZZY3 刑法 第 335 條
07/14 22:12, 13F

07/14 22:12, 2年前 , 14F
要求交出備匙(個人財產)不合法吧
07/14 22:12, 14F

07/14 22:15, 2年前 , 15F
用不合理的要求來侵占押金...
07/14 22:15, 15F

07/14 22:35, 2年前 , 16F
房東若覺得不安全 更換門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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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2:35, 2年前 , 17F
房東換鎖的錢是錢 房客打備鑰的錢不是錢?
07/14 22:35, 17F

07/14 22:35, 2年前 , 18F
就算備鑰送給房東 要怎麼確定沒有其他備鑰
07/14 22:35, 18F

07/14 22:37, 2年前 , 19F
主觀上無恐嚇故意,亦無侵占罪主觀的不法所有意圖,主
07/14 22:37, 19F

07/14 22:37, 2年前 , 20F
觀購成要件就不符合了!何況被份鑰匙仍在租客的實力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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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2:37, 2年前 , 21F
配範圍內,根本無侵占罪的易持有為所有之情形,所以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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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2:37, 2年前 , 22F
嚇或侵占都無成立的空間!頂多看是依契約或是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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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2:37, 2年前 , 23F
等民事請求權基礎去解決!
07/14 22:37, 23F

07/14 22:42, 2年前 , 24F
你說的那些 應該由檢察官或法官來認定
07/14 22:42, 24F

07/14 22:43, 2年前 , 25F
未遂犯罰之
07/14 22:43, 25F

07/14 22:45, 2年前 , 26F
我想表達的是 房客也可以有對抗的方法
07/14 22:45, 26F

07/14 22:47, 2年前 , 27F
房客打備費鑰匙並無經過房東同意,房東自然不用負該筆
07/14 22:47, 27F

07/14 22:47, 2年前 , 28F
費用,但相同的若要求無償取得房客自行打的備費鑰匙則
07/14 22:47, 28F

07/14 22:47, 2年前 , 29F
有不當得利之嫌!換鎖跟房客打備份鑰匙這是兩件事!
07/14 22:47, 29F

07/14 22:51, 2年前 , 30F
要備鑰要給費用(含寄件費) 不然就換鎖 錢花在哪而已
07/14 22:51, 30F

07/14 22:51, 2年前 , 31F
你要告當然可以,但按法條就已無成立可能,檢察官不可
07/14 22:51, 31F

07/14 22:51, 2年前 , 32F
能起訴!另外,未遂犯係指已著手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
07/14 22:51, 32F

07/14 22:51, 2年前 , 33F
,但於本例,連著手都還沒,更不可能成立未遂犯! 所
07/14 22:51, 33F

07/14 22:51, 2年前 , 34F
以才說純屬民事糾紛,應循民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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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2:51, 2年前 , 35F
房東無權因此扣押金 反而是房東犯法
07/14 22:51, 35F

07/14 22:57, 2年前 , 36F
房東因此扣押金是否違法,其實還要看契約約定及關於租
07/14 22:57, 36F

07/14 22:57, 2年前 , 37F
賃物所有權完整性的認定,不可一概而論!
07/14 22:57, 37F

07/14 23:11, 2年前 , 38F
那我複製冷氣遙控器 你也要比照辦理嗎?
07/14 23:11, 38F
還有 20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7/15 13:56, 2年前 , 59F
免費給,你覺得有疑問,但你也用不到了。像大部分人
07/15 13:56, 59F

07/15 13:56, 2年前 , 60F
會留在前個租處的東西,都是雞肋性質罷了
07/15 13:56, 60F

07/15 14:00, 2年前 , 61F
再補充一點,你提到刑法,如果前房客持鑰匙入侵,法
07/15 14:00, 61F

07/15 14:00, 2年前 , 62F
律並不會追究房東在退租後是否有換鎖,所以房東在這
07/15 14:00, 62F

07/15 14:00, 2年前 , 63F
方面沒有責任,那為什麼換鎖要是一個常態?
07/15 14:00, 63F

07/15 14:04, 2年前 , 64F
你把一直以為的‘’理所當然‘’,當成大部分房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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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4:04, 2年前 , 65F
樣態了吧
07/15 14:04, 65F

07/15 15:43, 2年前 , 66F
500vs.(3萬-全屋清潔費),還是不知道會差多少
07/15 15:43, 66F

07/15 15:44, 2年前 , 67F
如果你的"不舒服"超過3萬,那就不用算了,備份鑰匙留著吧
07/15 15:44, 67F
500 vs.剩下押金,這可以理解為鑰匙不歸還拿不回押金這樣嗎? 那是在鑰匙不歸還他就 可以扣留我押金的前提下吧? 可是我現在就是想問這個先決條件是不是合理

07/15 17:14, 2年前 , 68F
這不可能有刑事啦,不要想太多
07/15 17:14, 68F

07/16 13:48, 2年前 , 69F
重點是為什麼他知道你有備用鑰匙? 不是你自己花錢的
07/16 13:48, 69F

07/16 13:48, 2年前 , 70F
嗎?
07/16 13:48, 70F

07/16 13:49, 2年前 , 71F
如果硬要留一個鑰匙 你再去打一支不就好了 好聚好散
07/16 13:49, 71F
以前聊天有提過吧?我沒做虧心事的確不會去特別隱瞞呀。重點不是想留一隻鑰匙吧 ※ 編輯: YuJen1997 (218.173.97.146 臺灣), 07/17/2022 12:25:37

07/17 13:51, 2年前 , 72F
你叫房東付備份鑰匙的錢啊
07/17 13:51, 72F

07/17 13:53, 2年前 , 73F
要是兩方都不肯退讓 就上法庭阿
07/17 13:53, 73F
道理上是這樣,真的為了這一兩萬上法庭又有點沒必要

07/17 16:05, 2年前 , 74F
我就是覺得房客搬離卻又留著備份鑰匙不合理
07/17 16:05, 74F

07/17 16:05, 2年前 , 75F
但是也認為房東不付房客自行備份鑰匙的錢也不合理
07/17 16:05, 75F
總得有一件事合理吧

07/17 16:07, 2年前 , 76F
甚至是跑來ptt問網友的意見,我也覺得很不合理啊
07/17 16:07, 76F
就像你說的,怎麼看都不合理,那這樣上來問各位的想法又怎樣不合理

07/17 16:11, 2年前 , 77F
除非你給我調查權,以及你們同意負擔"偽證"的責任
07/17 16:11, 77F
怎麼會需要偽證 ※ 編輯: YuJen1997 (42.77.43.88 臺灣), 07/17/2022 21:24:24

07/18 15:27, 2年前 , 78F
"總得有一件事合理",你會有這認知就不用談了
07/18 15:27, 78F
很多時候都是在各種情況中做出最理智的選擇,是吧,我可以總結您上述言論為無條件交 還備用鑰匙給房東才是合理的做法嗎?

07/18 15:28, 2年前 , 79F
只靠自己論述就要網友評論,但又無法調查事件
07/18 15:28, 79F
正因為我自己論述存在漏洞,我才隨時補充網友的疑問,當然您也可以批評我的論述為單 方面,但ptt上並不存在隨身可以有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論述的條件,我只能盡力做說明

07/18 15:29, 2年前 , 80F
如果這樣你認為合理,那詐欺犯也可以認為其論述合理了啊
07/18 15:29, 80F

07/18 15:33, 2年前 , 81F
A網友說你比較合理,B網友說房東合理,怎麼辦?
07/18 15:33, 81F
所以這時候就需要參考AB網友的觀點,乃至於CDE網友的說法 ※ 編輯: YuJen1997 (218.173.97.146 臺灣), 07/18/2022 19:25:29

07/18 19:20, 2年前 , 82F
人人都做自己認為對的事,但這些事情總會有衝突 XD
07/18 19:20, 82F

07/18 19:20, 2年前 , 83F
所以才需要法律
07/18 19:20, 83F

07/19 11:32, 2年前 , 84F
一人出一半呢?各退一步
07/19 11:32, 84F

07/19 16:39, 2年前 , 85F
你可以花數月數年去分析探討所謂"最理智的選擇"...zzz..
07/19 16:39, 85F

07/19 23:45, 2年前 , 86F
房東付鑰匙的錢買回來不就好了,出租獲利還小鼻子小眼睛
07/19 23:45, 86F

07/19 23:45, 2年前 , 87F
斤斤計較有什麼好處。
07/19 23:45, 87F

07/20 01:39, 2年前 , 88F
房客想多幾副鑰匙到處放,又不是房東少給不夠用,為
07/20 01:39, 88F

07/20 01:39, 2年前 , 89F
何要花錢多買鑰匙?
07/20 01:39, 89F
文章代碼(AID): #1Yp-iYVA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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