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如何合約開始前 讓房客搬走 (可能是蟑螂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馬克腕表)時間1天前 (2024/10/22 01:28), 1天前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5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目前的狀況是這樣子 可能開頭有點詭異 之前的房客退租,然後大樓的警衛介紹也是同一棟大樓的住戶想要承租 人看起來正常, 所以我也沒有想太多就租了 是因為我個人習慣切齊合約時間 於是在10月15-31日 算是口頭承租了半個月並且收了租金以及一個月的押金(房客說月底會 當初是因為有養寵,所以我壓了3個月押金 作為合約上的條款 因此合約從11月1號開始 一年約 所以目前狀況是現場收了半個月加一個月押金 以及簽好了合約 然後切入正題, 今天突然有一位前房東打過來說 這位租客他的蟑螂行為(常態性遲交租金、電費不付、最誇張的是斷他電之後還接供公電 ? 像圖片這樣子… https://i.imgur.com/phZf2EX.jpeg
我聽到這些看到這些直接傻眼 就算他月底有沒有付,我都不想承租給他了 現在困難點是在於說目前已經搬進去 那實務上合約已簽(只是11月1號開始生效) 我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在11月1號之前讓房客搬離呢? 我的合約還沒生效 我這樣是站得住腳的的嗎? 強行搬走他東西+換鎖 是可以的嗎? (若他月底沒辦法付2押1租的話) 請求各位有實務經驗的房東 如何教導一下技巧性的讓房客在10月底前搬走 不管是軟性或者是藉口讓合約不成立或者是硬性的都可以 謝謝 真的很困擾 今天突然收到前房東的來電…唉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X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33.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729531733.A.1BD.html ※ 編輯: mark50720 (111.83.133.150 臺灣), 10/22/2024 01:34:43

10/22 15:10, 13小時前 , 1F
口頭合約也是合約 直接表明月底租約到期不租就好。
10/22 15:10, 1F

10/22 23:18, 5小時前 , 2F
接公電算違法行為,以這個為理由來跟房客談談看如何?
10/22 23:18, 2F

10/22 23:20, 5小時前 , 3F
真的搞不定就建議公證一下吧,至少多點保障。
10/22 23:20, 3F
文章代碼(AID): #1d5ezL6z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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