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原租處與新租處同時可使用的兩處處理順序已刪文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xp)時間1月前 (2025/04/25 19: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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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租處還在合約有效期內,還沒開始搬遷,已經找到位於相距12km遠的新租處並取得使用 權(付了租金)。兩個租處的同時有權進入的期間約半個月。 擺在面前有兩個部份,想自力解決,而且想抓最順的處理順序。 是關於一、舊住處的打包(畢竟還有待換洗衣物等等);註:就租處比較貴比較好些。 只是基於省錢,找了便宜但品質稍次的新租處,原則上我儘量晚上能睡在舊租處多一晚 是一晚。 二、新租處的從還沒任何物品的整理到搬運至新租處的行李。 第一步是?比如先在新租處噴殺蟲藥(趁著還沒放入小家具與行李)之類? 第二步是?比如清掃新租處? 第三步是?在舊租處整理好行李與小家具(搬家公司抵達當天的前一晚仍睡在舊租處), 並在租約到期倒數前一天請搬家公司搬運?(搬運至新租處後,花半天時間開始擺放行李 與小家具,當晚可睡在新租處) 第四步是?然後隔天(租期最後一天)找房東點交並索回押金? 請各位多多惠賜高見看有無可以補充增加我漏未想到的點、或調整上述順序的做法。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251.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745579069.A.3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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