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請問如果明年已經確定漲管理費,公證合約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時間1月前 (2025/05/23 08:23), 編輯推噓2(2014)
留言16則, 4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1/1
我現在有要出租一棟透天給別人 可是社區有管理費,管理員又沒有提供匯款帳戶 所以我簽公證合約的時候,有註明租金是不含管理費,請房客自己去管理室繳管理費 但是管理員有說明年有確定要調漲管理費。 但是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是有針對管理費的調漲有規定 管理費 : 租賃期間因不可歸責於租賃雙方之事由,致本費用增加者, 承租人就增加部分之金額,以負擔百分之十為限;如本費用減少者, 承租人負擔減少後之金額。 那這樣到明年一月之後,我變成要多負擔費用(或是從租金扣掉調漲的部份) 是這個意思嗎? 還是我直接就把管理費含進租金內,每個月自己再跑去管理室繳掉,這樣最省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57.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747988636.A.FDC.html

05/23 18:45, 1月前 , 1F

05/23 18:46, 1月前 , 2F

05/23 18:47, 1月前 , 3F
綠色標題是“應記載事項”,但是下面的細項是內政部
05/23 18:47, 3F

05/23 18:47, 1月前 , 4F
擬得定期化契約,可以不要用
05/23 18:47, 4F

05/23 18:49, 1月前 , 5F
以後記得,要用定型化契約,下載完把不需要的刪掉,
05/23 18:49, 5F

05/23 18:49, 1月前 , 6F
更改掉,詳細的讀一次,裡面非常多都偏向保護房客
05/23 18:49, 6F

05/28 04:16, 1月前 , 7F
等一下,還可以刪掉喔,這樣沒犯法嗎
05/28 04:16, 7F

06/10 16:33, 4周前 , 8F
內政部的只是範本,不是強迫使用
06/10 16:33, 8F

06/10 16:34, 4周前 , 9F
應記載和不得記載的那個規定,和範本其實相似度很高
06/10 16:34, 9F

06/10 16:34, 4周前 , 10F
所以要刪除的時候,應記載的那邊要看清楚
06/10 16:34, 10F

06/11 15:20, 3周前 , 11F
那是租金含管理費才有這個拆分問題
06/11 15:20, 11F

06/11 15:20, 3周前 , 12F
租金不含管理費就不用寫了
06/11 15:20, 12F

06/18 17:53, 2周前 , 13F
現在網站上查到的版本,沒有任何一版是把,“應記載
06/18 17:53, 13F

06/18 17:53, 2周前 , 14F
事項”和“範本”分開,造成不熟悉的人整份照抄拿來
06/18 17:53, 14F

06/18 17:53, 2周前 , 15F
用,這對個人房東相當不公平。好像是強迫要給房仲/包
06/18 17:53, 15F

06/18 17:53, 2周前 , 16F
租代管出租一樣
06/18 17:53, 16F
文章代碼(AID): #1eC32S_S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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