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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連住都沒住過 也還沒開始的退租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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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類似的情形. 但是我是相反的身分,我是房東. (不過不是原PO的房東啦). 9月19日時,有一研究生來租屋. 隔天即簽約,同時拿鑰匙. 我也表明鑰匙拿了後,她隨時可搬入. 但因為她說她家裡經濟狀況不好. 所以我主動降約10%的租金,同時說10月1日起才開始算租金. 押金也只收不足一個月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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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你應該只有復出一個月押金吧. 按照常理 押金就是幫你保留居住優先權的訂金. 現在已經10月初 如果他可以在10月底前找到新房客. 你只需代墊等比例的房租(當然 這要看他的良心). 但是它如果找不到房客 以後的房租 我不覺得你有義務. 我覺得你要把key 大樓門禁卡都歸還給他.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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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各位板大的建議喔.. ^^: 唉..只能怪我太粗心了. 沒先來這個板做好功課.. 呼呼. 總之 經過一夜的討論... 現在的解決方法如下. 但還有一個小問題想聽聽各位板大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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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我是台北人 家在台北. 最近在找工作 一直往新竹科學園區找 以為會很順利... 所以就在九月中 付了7,500元的押金 租了一間雅房 約定10/1開始租期. (是幾個女研究生合租的 因為有人遞補到宿舍 所以急著轉手...). 從九月中到現在 我只去過一次 就是看房子那次... 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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