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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沒打契約 提前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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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法422條之規定.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逾一年者,應以字據定立之。. 契約未以字據定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依民法450條第三項之規定,至少在一個星期前通知。. 455條:. 「租賃契約,依前二條之規定終止時,如終止後始到期之租金,. 出租人已預先受領者,應返還之。」. 細節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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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跟房東打契約 (當初是他堅持不要簽契約 我猜他是怕我拿去扣稅而他得繳稅). 但有收據證明我已繳交今年7月到12月 共半年份的房租. 我因為工作的關係突然要到外縣市居住. 我於10月2日就告知房東只住到10月底. 房東說要我幫他找到房客來頂 不然就沒錢可退. 爬文後發現這樣的要求是不太對的.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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