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打契約 提前退租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真是麻煩 唉)時間18年前 (2007/10/04 02: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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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跟房東打契約 (當初是他堅持不要簽契約 我猜他是怕我拿去扣稅而他得繳稅) 但有收據證明我已繳交今年7月到12月 共半年份的房租 我因為工作的關係突然要到外縣市居住 我於10月2日就告知房東只住到10月底 房東說要我幫他找到房客來頂 不然就沒錢可退 爬文後發現這樣的要求是不太對的 但我仍搞不太懂 房東究竟是只能扣我一個月租金(當作違約金)呢 ? 還是只能扣我的押金 而返還我預繳的11月份及12月份的房租呢? 或是可以扣我一個月租金 加押金呢? 還請真的清楚瞭解相關問題的高手幫忙解惑~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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