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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nt-exp ]
討論串[討論] 被人出賣的租屋問題>< 給點建議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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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我並不考慮要續約 我只租到七月底 考完試. 我只是不想在僅剩的三個月加錢. 另外 在剩下的個月應該不能要求搬離吧?. 畢竟 一樣的問題, 合約上沒規定要住幾個人 或要另外加錢的事宜. 當然 更沒有規定不能有人來訪吧!?. 我目前想到的是 只要我不承認 他也無從得知裡面住兩個人. 有兩個人時,要進
(還有22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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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沒強調你住二個人吧?. 這部份是你和你同學二人的問題和房東無關.不作評論. 旦對於錢的部份..你認為合理就付..不合理就請你朋友搬..就這樣簡單. 你想不付錢.那很簡單請你朋友搬離. 一般的租約都會禁止承租人以任何形式分租該屋. 也就是禁止承租人以外的第三者居住. 也許你認為不合理..旦多個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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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租的房子 是由我延畢的天蠍座同學 熱情邀請我. 實習完 去住他現在租的那裡. 當初房租是 4500 還要另外加收水費 網路費 第四台費用 每個月400. 其他電費 則是依獨立電表算的. ==================================. 由於房東沒特別強調. 我也就跟我朋友這
(還有4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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