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被人出賣的租屋問題>< 給點建議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下五子棋)時間18年前 (2008/05/04 15:36), 編輯推噓0(007)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現在租的房子 是由我延畢的天蠍座同學 熱情邀請我 實習完 去住他現在租的那裡 當初房租是 4500 還要另外加收水費 網路費 第四台費用 每個月400 其他電費 則是依獨立電表算的 ================================== 由於房東沒特別強調 我也就跟我朋友這樣住進去, 合擠一個單人床, 一人使用書桌 一人使用自備的和室桌 ===================================== 後來 發生了一些事情 跟天蠍座同學處的不好 加上房東 躲在我房門口 聽到有兩人說話的聲音 就跑去跟我同學說 我門是不是住兩個人 如果是 要多加收 房租500 以及多收一人份的每月400元費用 而由於天蠍座同學 還在不開心 發生的那些事情 居然翻臉來威脅我 要告訴房東 我門住兩個人 =================================================== 我是想問 我到時後 可以以合約沒寫 來要求不願繳交加收的房租 及400元嗎? 畢竟設備也沒增加 為何要多繳錢? 還有 我門兩個整天都不在家,要以使用者付費來加收400元 也很奇怪吧? 另外,也考慮告知房東 我同學也常帶朋友回來 雖然沒有一個月 但天數很多 是否這樣算下來也要登記朋友來訪居住天數來反擊 =============================================================================== 不過 重點就來了 我同學是個有錢人 他根本就不在乎那些錢 衰的也是我而以 所以 想問關於上一段的言論 以合約是否能箝制房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190.237

05/04 15:42, , 1F
合約沒寫,房東不能多加錢,但因此大家不愉快,住下去
05/04 15:42, 1F

05/04 15:45, , 2F
也沒意思。到時合約到期房東應該會要求加錢吧,那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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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同意,到時還是得搬,除非有一方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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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6:02, , 4F
他不在乎 你在乎 那就只好被牽著走 除非你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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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9:59, , 5F
合約也沒想說你可以住2個人...
05/04 19:59, 5F

05/04 22:57, , 6F
如果租約上沒有你的名字 直接走人就好
05/04 22:57, 6F

05/16 20:03, , 7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5/16 20:03, 7F
文章代碼(AID): #187MTjxF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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