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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nt-exp ]
討論串[問題] 房東態度惡劣,可以退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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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則上按民法第429前段規定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 ,由出租人負擔。出租人本該就租賃物保持當初就租賃物的原始使用收益狀況. 不管是承租人住進來後,或者租賃物的損壞是當初還沒住進去之前所發生下. 都該負修繕責任。. 再者,依430條規定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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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的是3房1廳的公寓. 因為原本套房的租約到七月底,所以八月就要搬家了!. 後來公寓的房東說八月可以搬進來,因為那2個房客租到七月底. 結果到月底,房東才突然跟我說房客要多續一個月. 那時候就已經有點不大高興了,說好八月可以搬為什麼還讓人家續租. 雖然當時我們還沒簽合約,那就算了~. 後來房東說有
(還有59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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