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必須提前搬走時的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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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phiachiu (sophia)時間17年前 (2008/10/27 12: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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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如果房東已經先收6個月租金+一個月押金. 若中途搬走的話,照理押金被收是合理的. 但是...被收走的租金(如:11/12月份). 若房東不肯退還的話 這樣是否違法ㄋ. 我們是否可以告他們ㄋ?有無法律根據呢?. (很多學區附近的房子都一次收半年 若中途搬遷 都被房東A走很多錢 真不合理!).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gelozip (安傑羅西普)時間17年前 (2008/10/27 06: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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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現在住的地方是兩房一廳一衛的小公寓. 暑假才簽的合約 跟以前的學弟合租 我們都在工作了. 但是現在才3~4個月 學弟的工作換了 也因此必須離開北部 回到南部. 他的收入並不穩定 但是合約簽都簽了 他也答應. 無論如何會一直付錢 因為我得繼續住下去. 但是這個情況挺尷尬的 於道義上 我讓學弟付
(還有30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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