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必須提前搬走時的處理問題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sophia)時間17年前 (2008/10/27 12:57),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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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如果房東已經先收6個月租金+一個月押金 若中途搬走的話,照理押金被收是合理的 但是...被收走的租金(如:11/12月份) 若房東不肯退還的話 這樣是否違法ㄋ 我們是否可以告他們ㄋ?有無法律根據呢? (很多學區附近的房子都一次收半年 若中途搬遷 都被房東A走很多錢 真不合理!) 是否有人知道相關細節ㄋ 請指教一番~謝謝! ※ 引述《angelozip (安傑羅西普)》之銘言: : 如題 我現在住的地方是兩房一廳一衛的小公寓 : 暑假才簽的合約 跟以前的學弟合租 我們都在工作了 : 但是現在才3~4個月 學弟的工作換了 也因此必須離開北部 回到南部 : 他的收入並不穩定 但是合約簽都簽了 他也答應 : 無論如何會一直付錢 因為我得繼續住下去 : 但是這個情況挺尷尬的 於道義上 我讓學弟付完剩下八個月他的部分 也挺扯的 : 最好的方式當然是尋找室友 : 但是我在網路上試過一段時間 並沒有人回應 : 而且呢 我們在外面工作 都有滿多重要物品的 : 我實在不習慣在網路上這樣找室友 而且這只有兩個人住 : 如果另一個人個性不合 或是品性不良 那是滿危險的事 : 我自己的現在這裡的環境也不算特別滿意 會思考是否趁這個機會換房子 : 但如果在合約未滿的情況下離開 應該就變成違約了 : 我跟房東並不熟悉 感覺上他們夫婦人不錯 卻幾乎沒有接觸 房租也是用匯的 : 我不知道如果告訴他們我們現在的情況 他會不會放我們走 : 因此想請教 : 如果我們在合約未滿的情況下跟房東提出離開 那麼他有權利不還押金吧 : 我想問除了押金可能拿不回來之外 房東是不是可以對我們提出什麼法律告訴之類的 : 請問有沒有處理過相關經驗的大大可以給我一些指教的 : 要怎麼處理 有哪些方式呢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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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用注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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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2:27,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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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1KeXZW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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