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我過幾天要去付訂金了 要順便簽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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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ite1120 (cite)時間17年前 (2009/04/16 16: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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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看仔細就簽約了 符合規定. 不然房東有可能在這段空檔中找到其他可以付12個月的租客. 而因你又不確定 所以房東很有可能把它租給下一個房客. 那你又要從新找房. (如果那區塊房子很多是沒差 那如果這樣的話就乾脆不要給訂金繼續找就好了). 不過前提是你要夠喜歡或確認這間房子對你而言是OK的 就簽

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ndon0419 (東東)時間17年前 (2009/04/16 15: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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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跟同學一起看房子,因為前一間沒下訂被別人租走. 所以這間他們就很急著要租(我是覺得沒很便宜). 租金是1各月1萬2(年繳只要算11各月的錢). 他要求我們這幾天要先給他1萬塊的訂金,等6月30號要搬進去再給他1萬塊(等於押金2萬)不過如果訂金付那麼高..我會覺得要不要當場簽約. 不然之後6月底簽
(還有3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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