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過幾天要去付訂金了 要順便簽約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cite)時間17年前 (2009/04/16 16: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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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ndon0419 (東東)》之銘言: : 前天跟同學一起看房子,因為前一間沒下訂被別人租走 : 所以這間他們就很急著要租(我是覺得沒很便宜) : 租金是1各月1萬2(年繳只要算11各月的錢) : 他要求我們這幾天要先給他1萬塊的訂金,等6月30號要搬進去再給他1萬塊(等於押金2萬) : 不過如果訂金付那麼高..我會覺得要不要當場簽約 : 不然之後6月底簽約內容如果不滿意而不租,不就會虧1萬訂金.. : 還有我同學大致上有跟我說過要記得要先看房契跟身分證(避免二房東) : 還有清點應有物品,還有約定好合約時間內如果要我們搬家,要補貼我們遷移費 : 還有其他要注意的嗎?? : 其實我比較在意的是 要不要當場就跟他簽約 其實可以看仔細就簽約了 符合規定 不然房東有可能在這段空檔中找到其他可以付12個月的租客 而因你又不確定 所以房東很有可能把它租給下一個房客 那你又要從新找房 (如果那區塊房子很多是沒差 那如果這樣的話就乾脆不要給訂金繼續找就好了) 不過前提是你要夠喜歡或確認這間房子對你而言是OK的 就簽約啦 最重要的還是確認房子OK 這應該是最重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7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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