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合約] 訂金已付,房東說不租了!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hrowstars (我離忘了其實還早..)時間12年前 (2014/03/13 10:35),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民法 249 條 , 第三項.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 受之定金。. 你手上的定金收據是最好的證明!. 跟房東溝通一下吧, 就說是你問律師朋友說的, 可以要求加倍返還定金!. *資料來源:民法相關規定. --. 你也許會在某天想起遺憾的往事. 說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uren0712 (阿雞)時間12年前 (2014/03/13 10:05),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最近看到一間套房喜歡. 房東説上一位房客. 因為有些原因只住到月底. 要房東可以先找人來接房. 而那個接房的人就是我. 因為他們是因為要付貸款. 所以以出租費用來腳房貸. 必須先提早找新房客. 我已付訂金了. 但就在昨天,房東打來,. 説:「上一個房客不搬了,要把訂金退給我」. 問題來了,我已經跟現
(還有34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