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訂金已付,房東說不租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throwstars (我離忘了其實還早..)時間12年前 (2014/03/13 10:35)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Lauren0712 (阿雞)》之銘言:
: 最近看到一間套房喜歡
: 房東説上一位房客
: 因為有些原因只住到月底
: 要房東可以先找人來接房
: 而那個接房的人就是我
: 因為他們是因為要付貸款
: 所以以出租費用來腳房貸
: 必須先提早找新房客
: 我已付訂金了
: 但就在昨天,房東打來,
: 説:「上一個房客不搬了,要把訂金退給我」
: 問題來了,我已經跟現在租的房東說,我不續約了!
: 現在我一個頭兩個大
: 然後又很生氣新房東怎可以這樣
: 但我卻不知道要如何做,才能得到賠償?
: 有人可以教我嗎?
: 下面是給房東訂金時,她寫的這能證明嗎?
: http://miupix.cc/pm-L0FX32
: 抱歉,手機排版,請見諒!
民法 249 條 , 第三項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
受之定金。
你手上的定金收據是最好的證明!
跟房東溝通一下吧, 就說是你問律師朋友說的, 可以要求加倍返還定金!
*資料來源:民法相關規定
--
你也許會在某天想起遺憾的往事
說不出當時最愛的名字
我卻要用我離開你之後的一輩子
忘了 你的樣子...
~ 離 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47.10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