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訂金已付,房東說不租了!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我離忘了其實還早..)時間12年前 (2014/03/13 10:3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Lauren0712 (阿雞)》之銘言: : 最近看到一間套房喜歡 : 房東説上一位房客 : 因為有些原因只住到月底 : 要房東可以先找人來接房 : 而那個接房的人就是我 : 因為他們是因為要付貸款 : 所以以出租費用來腳房貸 : 必須先提早找新房客 : 我已付訂金了 : 但就在昨天,房東打來, : 説:「上一個房客不搬了,要把訂金退給我」 : 問題來了,我已經跟現在租的房東說,我不續約了! : 現在我一個頭兩個大 : 然後又很生氣新房東怎可以這樣 : 但我卻不知道要如何做,才能得到賠償? : 有人可以教我嗎? : 下面是給房東訂金時,她寫的這能證明嗎? : http://miupix.cc/pm-L0FX32 : 抱歉,手機排版,請見諒! 民法 249 條 , 第三項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 受之定金。 你手上的定金收據是最好的證明! 跟房東溝通一下吧, 就說是你問律師朋友說的, 可以要求加倍返還定金! *資料來源:民法相關規定 -- 你也許會在某天想起遺憾的往事 說不出當時最愛的名字 我卻要用我離開你之後的一輩子 忘了 你的樣子... ~ 離 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47.100
文章代碼(AID): #1J8HbtIT (rent-exp)
文章代碼(AID): #1J8HbtIT (rent-e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