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合約]因電熱水器問題,想提早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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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0→)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flying (If I can fly)時間11年前 (2014/08/24 16: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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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量的點是該型號熱水器,使用注意事項中,有提及應避免裝在浴室,想請房東裝在. 浴室外,但他不肯,因此可否以民法第424條規定:「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向他要回全部押金.

推噓3(3推 0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flying (If I can fly)時間11年前 (2014/08/24 14: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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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將儲熱型電熱水器,裝置於浴室內,搬進後,發現該型號電熱水器,使用注意事項,其中一點是該產品應避免裝置於浴室中,向房東反應後,房東一直說大家都是這樣使用的,且表示沒壞不用維修之類的,我想請問,如果房東執意裝置於浴室內,我是否可以提前終止契約,並要回全數押金,但會賠償一個月租金,當初訂定的契約版本是
(還有5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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