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簽約的心得

看板soho (在家工作SOHO)作者 (CAI)時間16年前 (2009/09/23 14:32),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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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只有幾次SOHO簽約的經驗,但是我每次態度都相當謹慎,所以當遇 到有問題時,可以即時從合約上得到協助。看到板上大家對於接案常有紛 爭,不妨我也來分享自己的心得與態度。 雖然有些案子不一定會簽合約,就像網路拍賣,只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就可以了。不簽合約的案子,有些好處,因為一切都在模糊地帶;製作物 的著作權可以是屬於雙方的,另外也可以省下談判的時間。這時,發案人 等於是購買一個圖樣,但並不一定包含著作權,因此也能趁機殺價;接案 人,則可以再次自由運用那些製作物。然而,大部分設計物都是獨一無二 、客製化的,畢竟發案的人可以忍受「別人用過的東西」,或是「自己用 過的東西被別人拿來用」,是非常少數的。換句話說,如果哪一天你在街 上看到別人跟你穿得一模一樣,撞衫了,你肯定不會再喜歡那件衣服。 不簽約還有一種情形,那就是雙方已經是熟識的朋友了,其合作關係可以 不用透過簽約來連繫,而且默契十足。不然,如果雙方都不熟識,還用口 頭承諾來當作約束,如此延伸的誤會與嫌隙只會日增月益而已。 所以,簽署適當的合約對雙方才是保障。但是怎麼樣立合約才恰當呢?合 約的內容包含些什麼呢? 一份合約的內容可能包含: 1.雙方關係 2.工作項目、內容 3.時間表(草稿、初稿、完稿時間) 4.薪資報酬、付費方式 5.著作權歸屬 6.違約賠償 7.修改費用與規則 8.雙方簽名 合約是對等的。無論是發案人與接案然都可以自己擬一份合約,然後雙方 再進行協商,直到雙方都滿意後才簽署。簽署後,不管對方開出來的條件 有多LOW,都必須履行合約。儘管如此,合約還是要符合現行的法律規章, 否則是無效的。一般接案的人,常會忽略掉自己有擬定合約的權利,而忽 略了自身的權益,傻傻的簽下名字後,才發現後悔莫及。 簽定合約的目的,是確保雙方的合作關係,以及企畫能順利進行。所以合 約不僅對接案然有約束力,同樣地對發案人也有約束力。比如說時間表, 如果接案人沒有辦法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出稿子,可能會被罰款;相對的, 發案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回饋,交稿日期可能被延伸,或是發案人必 須增加額外的預算。 為了讓企畫順利進行,「違約賠償」要仔細研擬才行。其實,雙方因為各 種緣故都有可能違約;比方說,接案者對工作所需時間評估錯誤,讓整個 案子延期而違約。或是發案人的計畫終止,不得不停止合作。在這種情形 下,其實接案人只要按部就班,就能避免違約了;反觀發案人因為是資方 ,常會以為企畫是否繼續進行是「我自己的事」。殊不知,當簽署合約後 ,雙方都有權利與義務讓企劃順利完成。其實這些是設計合約時,應該設 想到的。 以上,小小心得, 如有謬錯,請不吝修正。 -- Mr. CAI GRAPHIC DESIGN, ANIMATION, MOTION PICTURE http://www.wretch.cc/blog/clifftb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46.165

09/23 15:47, , 1F
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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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0:17, , 2F
值得m的好文..
09/23 20:17, 2F

09/23 22:30, , 3F
推 謝謝分享
09/23 22:30, 3F

09/25 10:34, , 4F
好文推:)
09/25 10:34, 4F

09/26 20:12, , 5F
很詳細的心得,推推:)
09/26 20:12, 5F
文章代碼(AID): #1AkS4MXh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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