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也許應該聽聽另一方的說法(回應樓上)

看板soho (在家工作SOHO)作者 (123)時間13年前 (2013/04/28 06:44), 編輯推噓35(383163)
留言204則, 3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設計界的朋友大家好 有關於上篇文章 我覺得有必要出來回應一下 1.首先是報價 一個字500~800是我很欣賞的SOHO設計人夏沐特開給我的價錢 (她也在這個版上) 所以我修改了文章的預算 (這個沒有問題) 也許有些大咖覺得是塞牙縫 沒關係 我找適合的即可 2.關於試寫 我在文章一開始 就已經說了 有試寫 給小檔案即可 因為我不是設計界的人 所以我"以為" 給小檔就無法造成盜用的嫌疑 所以其實我不太懂什麼改向量什麼什麼的 (這是我的疏失 我以為模糊的檔就可以先看概念) 試寫過了 才正式接案(這也是我在PO文寫得很明白的) 之所以要提試寫的原因 因為我覺得作品集有時候不太可信 因為作品集很可能很好看 但是裡面可能是他跟別人合作的作品 他沒有提分工 所以可能作品集還不錯 正式接案卻一團糟 (以前有遇過) 大家可能覺得: 我那麼厲害~去~誰要跟你試寫~ 那可能就不適合寄信給我 樓上林小姐在4/24號寫了一封站內信給我 複製如下: 您好,我是念過輔仁廣告系 小學學了五年的書法。 我可以試試寫您說的三個字嗎? 另外這是我的作品集 請多多指教!! http://www.heyshow.com/browsing/27942/ ****************************************************************************** 她非常客氣地要求我給她試寫的題目 也非常積極跟我聯絡 顯示她試寫的決心 就她的來信看來 我認為她了解規則 想要試寫看看 所以我4/25回了她: 可否請妳試寫"這城市" 只是測試 所以你可以大約設計一下間架 layout(甚至用鉛筆也行) 然後再用小檔案寄給我們參考 如果測試過了 再請妳正式接案 以上都有信件為證 ++++++++++++++++++++++++++++++++++++++++++++++++++++++++++++++++++++++ 當然她寄了第一次來 我就發現她寫的是書法 不是變體書法 所以我謝謝她 說風格不適合 但她自己又寄了一次 我就沒有回信了 (因為她的作品真的是書法 不是變體書法) 跟"你那邊幾點".....差蠻多的 (當然她在上篇說她改寫了二十幾次 但我之前已經直接跟她說不適合 並"沒有要求"她修改阿!) 兩天後她寫了一封信: 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用這些字 我的版權費 還有試寫費一字一百五 共四百五 馬上匯到我的郵局帳號:019XXXXXXXXX **************************************************************************** 她上文說商量 但EMAIL的語氣可不是這樣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試寫費這件事 所以我蠻傻眼的 她自己開試寫費嗎? (那我可以寫個十張給她 不管她用不用 都要給我試寫費) 我沒回她信 她就說再不匯錢 我就PO讓大家知道你不給我試寫費!! 我回她說 林小姐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有試寫費 妳是在勒索嗎? 她總共寄了17封信跟我要錢:如果PTT上大家說要付試寫費 你就要給我!! (我再度傻眼) 當初是你自己寫信給我要求試試看那三個字: 信件如下 您好,我是念過輔仁廣告系 小學學了五年的書法。 我可以試試寫您說的三個字嗎? 另外這是我的作品集 請多多指教!! http://www.heyshow.com/browsing/27942/ +++++++++++++++++++++++++++++++++++++++++++++++++++++++++++++++++++++++++++++ 這是目前我這邊的前情提要 我很疑惑她已經答應試寫 後來又要求試寫費 那她試寫之前應該就先跟我說 我試寫一字收150元 我就會說:那不用了 謝謝 ++++++++++++++++++++++++++++++++++++++++++++++++++++++++++++++++++++++++++++++ 我已經有個設計師試寫超多張給我 經過我們一再溝通 稿子已經完成了 (也已經付錢了!!!) 我隨後也會PO上我的成品 來讓樓上的林小姐放心 我真的真的不會用妳的作品 用了妳可以告我的 我覺得SOHO的價錢是你情我願的 當初講好是什麼就是什麼 遊戲規則也訂了 你覺得很鳥的案子可以不接 很爛的遊戲規則可以不玩 看到我的徵件文可以左轉 可以噓 不能因為今天你寄來比稿 沒上 就批評 價錢太低 我才不屑做 也不能因為沒上 就要求墨水費 試寫費 精神補償費 手很痠費 我自己接試譯 兩張A4翻完也是謝謝不連絡 那又能如何? 我又能逼他給我試譯費嗎? 也許我第一次找設計 也有不成熟的地方 但我絕對是光明磊落 不偷不搶不剽竊 林小姐應該也有所有EMAIL的紀錄 您可以回溯一下 謝謝大家的耐心看完這篇文章 也想請上篇文章義憤填膺的K板友 也可以PO一下你花了兩分鐘做的試寫版 如果有板友有疑慮想看我們交流的EMAIL 歡迎站內信留EMAIL 我可以轉寄給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79.232.243 ※ 編輯: abcdef4 來自: 117.79.232.243 (04/28 07:03) ※ 編輯: abcdef4 來自: 117.79.232.243 (04/28 07:18) ※ 編輯: abcdef4 來自: 117.79.232.243 (04/28 07:43)

04/28 08:10, , 1F
兩邊說法差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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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9:00, , 2F
看來是設計師主動要求試寫,主動提出修改稿,結果搞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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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9:56, , 3F
仔細看了上一篇 發現很多都是設計師自己"覺得" 殊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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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9:57, , 4F
業主根本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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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0:10, , 5F
真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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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0:30, , 6F
我比較支持業主的說法,畢竟上篇文的說詞漏洞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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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0:52, , 7F
嗯,有了雙方回應感覺問題比較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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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0:52, , 8F
謝謝版友索取EMAIL紀錄 均已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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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1:19, , 9F
喔喔 原來是這樣 如果email真的就這麼寫 的確會令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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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1:25, , 10F
樓上有需要EMAIL原文請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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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1:31, , 11F
看了信件內容後 大概就能知道問題癥結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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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1:42, , 12F
"我就沒有回信了" 妳不回信她哪知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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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1:49, , 13F
版友索取的信件已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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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06, , 14F
推! 還原真相...我也覺得遊戲規則一開始就說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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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07, , 15F
語氣很差的自己要試寫費才真的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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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14, , 16F
後面接案者狂要錢實在不好看 不知道該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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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19, , 17F
http://tinyurl.com/4s5wnss 已有設計者幫我寫好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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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20, , 18F
不知道怎樣能分享 有gmail的人可以看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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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21, , 19F
我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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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上傳到ppt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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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22, , 21F
要證明是我需要的是變體書法 不是書法 差蠻多的 也不會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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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林小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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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24, , 23F
有人可以教我如何上傳PTT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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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圖片上傳到這邊 http://ppt.cc/c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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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30, , 25F
http://ppt.cc/0Aty 設計師草稿一 (謝謝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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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EfND 設計師草稿二 我看了草稿就決定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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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大約一百張的來回修改 定稿產生http://ppt.cc/in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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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40, , 28F
經設計http://ppt.cc/qnaR最後定稿了 所以林小姐不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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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41, , 29F
雖然你那邊幾點的龍飛鳳舞 還是有點距離 但她收我1500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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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43, , 30F
我覺得很值得 付錢也爽快 設計師也說她練字練得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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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59, , 31F
"兩天後她寫了一封信那裡"你有照實還原我用的語氣嗎?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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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00, , 32F
我記得我並沒有用馬上,我只是商量!信內容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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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00, , 33F
我覺得最後傳的檔案,已經頗具你那邊幾點的字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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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設計過後,有特別把城市兩個字看起來是凸顯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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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是以這字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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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請我試寫,但我卻不知道您會不會用這個作品去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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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您說不是您要的風格但作品還是有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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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我應該向您收試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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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字150,3個字所以是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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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5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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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要謝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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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8:05, , 166F
我想A大應該是個理性的人,以後合作還是簽個合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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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8:09, , 167F
只能說你的設計師若以後有機會成名還願意讓人改到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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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8:10, , 168F
我們真的要說她真的太佛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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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8:26, , 169F
(非護航)我比較喜歡林小姐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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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8:55, , 170F
喜歡林小姐的字+1,設計本來就有點主觀,包括判斷是否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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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8:57, , 171F
體書法也是吧~ 不過建議林小姐在接案前提下應是保護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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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8:59, , 172F
己。緣木強求是很容易踩雷或客人狀況連連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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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0:17, , 173F
不管如何,邀稿總要給邀稿費用.這跟試翻譯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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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1:45, , 174F
講白一點,你這就是免費比稿啊~ 只是用試寫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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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1:45, , 175F
I大沒先說要試寫價,事後才要錢,的確於理上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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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1:45, , 176F
但你這種免費比稿方式,也很不可取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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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35, , 177F
個人也較喜歡林小姐字 說真的還是希望接的設計師出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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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37, , 178F
畢竟最後用的稿 是否真有其人 個人持保留態度 有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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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39, , 179F
出事後才隨意用的稿 自己畫的?反而更像書法 說服力不太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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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40, , 180F
前面推過了 這邊純噓免費修改和無酬比稿 不可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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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45, , 181F
另推 當事人出來說清楚 有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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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49, , 182F
另外給林小姐建議 其實你太心急了 如果對方真的用你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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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51, , 183F
業者並沒說要給試寫費,當初妳同意無償試寫,實在沒有道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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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51, , 184F
後又自立名目收費,甚至在板上貼一面之詞耍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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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53, , 185F
都不要參與無酬比稿就好了,反過來噓業者真的事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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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53, , 186F
直接提告拿更多 事情更簡單 也站的住腳 不需硬要惹紛爭
04/28 22:53, 186F

04/28 22:55, , 187F
試寫要收試寫費 訂金之類 但這是你「事先」需跟案主談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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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57, , 188F
而非事後 有收費觀念不是不好 而是順序 和遊戲規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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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3:06, , 189F
好奇問 ER RS兩位是同一人嗎?ヽ(o開分身?才不必要吧
04/28 23:06, 189F

04/28 23:07, , 190F
不同意 (不該將無酬比稿視為理所當然 噓發案心態有何不可?
04/28 23:07, 190F

04/28 23:10, , 191F
好風氣需要共同維持 告訴接發案方好的觀念 難道不重要?
04/28 23:10, 191F

04/28 23:19, , 192F
給樓上板友,我跟RS04a都是板上登記有案的設計師,自介都搜
04/28 23:19, 192F

04/28 23:20, , 193F
尋的到,看來只是單純意見接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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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3:22, , 194F
比稿 跟提案有一定程度的差別 會混淆?
04/28 23:22, 194F

04/28 23:23, , 195F
R跟E有說錯什麼嗎? 兩個明明都沒有贊同無酬比稿阿...
04/28 23:23, 195F

04/28 23:23, , 196F
好風氣需要共同維持這句話是對的,但我認為對象應該是接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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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3:24, , 197F
恩 看到推文了 ID相近 誤會了請見諒
04/28 23:24, 197F

04/28 23:25, , 198F
他們是說"同意參加就不要回來罵"這樣吧?沒有說比稿是合理的
04/28 23:25, 198F

04/28 23:28, , 199F
瞭解你的意思 案方高興發 接案者團結不接就是了? 個人是比
04/28 23:28, 199F

04/28 23:31, , 200F
較偏向有不贊同 主張溝通和給噓 畢竟緘默小惡不認為是好事
04/28 23:31, 200F

04/28 23:37, , 201F
恩sh我有看到推文嚕 在這方面立場一致 但意見稍微有點不同
04/28 23:37, 201F

04/28 23:51, , 202F
另外 記得一開始的文好像沒試寫 提案也可在談薪資 但聽後
04/28 23:51, 202F

04/28 23:54, , 203F
來的 似乎變成是要求試寫 (提外話了 這篇看來已釐清真相了
04/28 23:54, 203F

04/29 01:45, , 204F
我什麼時候變人家分身的 囧?!
04/29 01:45, 204F
文章代碼(AID): #1HV5J2oP (soho)
文章代碼(AID): #1HV5J2oP (so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