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身心障礙兒童問題行為之種類與功能(3)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海獺仔)時間18年前 (2007/06/18 00: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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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系列最後一篇了,希望大家對於問題行為有了一些認識。 ------------------------------------------------------------------------------ 自我刺激行為 在無遊戲技能的身心障礙兒童身上,我們常可看見自我刺激行為。 身心障礙兒童的自我刺激行為是指, 在沒有特定環境誘因的情況下,反覆而固定的做某些動作, 這些動作例如持續性的身體移動如前後擺動身體、拍打身體某部分器官、跳躍, 以及在室內繞圓圈小跑步; 或重複性的精細運動如搖晃頭部、手臂、手指,或以棍輕敲身體某部位, 如膝蓋等以刺激身體的儀式化(常同)行為,雖然看起來並沒有什麼意義, 但仍有其存在的理由,例如: (1)因為生活太無聊了,所以用這種方式來娛樂自己及引起他人的注意; (2)當個體無法承受太過強烈及複雜的環境刺激時,也有可能出現反覆且固定的行為; (3)單純的只是想滿足感官的需求。 大部分的自我刺激行為都與知覺刺激有關,並包含以下種: 1.頭部自我刺激:不斷的搖頭、點頭、轉頭、抓頭髮等。 2.臉部自我刺激:盯視、癡笑、伸舌、玩口水、添物、扭轉嘴唇、 牙齒發出聲音、用手貼口部及耳部、玩弄舌頭等。 3.手部自我刺激:扭轉手指、部分手指不停晃動、將手指做成其它形狀、 擺動雙手、雙手手指對敲、用手敲身體某部位等。 4,身體自我刺激:身體向前或向後不斷搖晃、左右搖動身軀、旋轉身軀、 激烈跳動、緊抱身體、扭轉雙手置於耳後、怪異的跳動(或跑動)等。 5.其它自我刺激:尖叫、聞自己或他人身體氣味、呆望天空、強迫性寫筆記、 大量時間的計算、公開手淫等。 不服從行為 狹義而言,指的是他人下指令之後超過十秒以上沒有反應; 廣義而言,個案所做與指令不符合,也算是不服從行為。 身心障礙兒童經常出現本類行為, 而在自閉症兒童的問題行為中,這種行為出現的頻率、強度又顯得最高, 這顯示了不服從的行為是自閉症兒童很嚴種的問題行為。 造成不服從行為的因素很多, 學者認為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幾點: (1)生理或遺傳因素,例如基因異常、神經系統異常; (2)家庭因素; (3)經由模仿而來的。 國內學者施顯烇(1998)則認為不服從行為的原因可能為: (1)並不是不想做,而是因為身體的某方面的障礙導致其無法做到, 例如ADHD的兒童無法專注; (2)過去不愉快的經驗,例如在從前的記憶中, 許多的指令都是禁止的、受控制的,所以兒童久而久之,便會不願意服從; (3)溝通問題,例如兒童不是不願意聽從指令,而是因為聽不懂,或無法接收指令; (4)認知與態度,例如兒童的認知能力低落,導致無法理解指令的意涵。 (全文完) -- 海獺仔的新聞台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nowsea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01.92
文章代碼(AID): #16TMIHio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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