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北縣鑑定安置流程的重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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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43→)留言4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adok (暗夜流星)時間15年前 (2010/04/09 19: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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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要有正式心評老師「幫你看」. 當初獨立想要心評制度 去區分專業. 卻沒想到有部分的人就是不參加 可以擺爛. 就像普教有個政策. 說什麼沒參加基礎語文研習 未來就不能教國語. 就有人擺明了不參加 我問說那怎麼辦?. 答曰:最好是能夠不要教國語 直接調去客任最爽了. 這一切就是政策實在沒考慮到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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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4→)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anda0817 (never gone)時間15年前 (2010/04/09 13: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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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借一下標題和上面的內容來用一下. 我現在在北縣的資源班代課,. 最近遇到9901的鑑定安置,. 學校請我去做心評的工作. 我知道有改規定不一定要心評才能做相關工作. 但我有個疑問就是. 非心評資格人員的特教老師能夠寫施測報告嗎?. 而且我還是非正式特教老師. 這樣做出來的施測報告信效度
(還有340個字)

推噓5(5推 0噓 38→)留言4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tntc123 (教學人次&服務品質的平衡)時間16年前 (2009/08/27 01: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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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開完北縣的特教組長研習. 才知道縣內的鑑定安置流程有了重大改變. 首先就是分區鑑定安置會議改由校內鑑定安置會議取代. 由鑑定委員(學校自行選擇)來自行決定個案的安置情形. 問題就來了. 1.學校的特教老師是否有專業能力決定障礙. 尤其是學障跟情障的部分. 就算是之前有教授或資深教師的場合. 也
(還有72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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