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就讀美國社區大學役男可申請再出境

看板studyabroad (留學)作者 (學術交流基金會)時間15年前 (2011/03/03 14: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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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已經在於2010年11月24日修正公布,12月31日施行。請見 http://www.roc-taiwan.org/no/ct.asp?xItem=181440&ctNode=9155&mp=516 以往美國社區大學學生回到台灣就必須先服兵役後才能再度出境,只有就讀美國四年制大 學的學生回到台灣後才能申請再出境,但法規修正之後,就讀美國社區大學的台灣役男亦 可申請再出境,而不必先服兵役。 以上規定是牽涉兵役問題而無關於學歷承認問題,我國教育部一向承認美國社區大學學歷 為副學士,亦即等同於國內五專或二專畢業。有關美國大專院校的參考名冊,請見本中心 網站首頁左下方。 -- 學術交流基金會美國教育資訊中心 地址:台北市延平南路45號3樓 留美諮詢熱線:(02)2388-7600;FAX:(02)2388-7355 留美輔導網站:http://www.educationusa.tw Facebook 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Educationusataiwan 每天下午2點至4點為個人留美諮詢服務時間,歡迎您上網預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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