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96南區國小聯招 Q.4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憤怒鳥發威中)時間13年前 (2013/04/10 17:58),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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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ddyBear (尋找Mr. Right)》之銘言: (A) 4.人人國小有教導處的編制,請問人人國小最多不會超過幾班? (A)12班(B)18班(C)24班(D)36班。 [SOL] 這一題真的不好找到資料 即使利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去翻歷史法規也只能找到90年11月版本 但是本題其實是根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的84年版本第12條 第 十二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行政組織,除依本法第十條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 員工員額編制標準之規定外,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國民小學行政組織: (一) 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導處分設教務、訓導 二組。 (二) 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務處分 設教學、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育、衛生三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 務二組。 (三) 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 設備三組;訓導處分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四組;總務處分設文書、 事務、出納三組;輔導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 -- My Pixnet~http://geniitwo18.pixnet.net/blog My Wretch~http://www.wretch.cc/blog/geniitwo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6.17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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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神了,謝謝^^ 再請問,現在沒有這條法規,Q1:所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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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校自行決定嗎? Q2:考出來,答案要依據什麼寫呢?感恩!
04/11 01:22, 2F
文章代碼(AID): #1HPJUpRH (study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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