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關於專業科目加科

看板studyteacher (實習教師)作者 (nari900916)時間12年前 (2013/09/18 00:13), 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chieh179 (IK)》之銘言: : 有爬文過也看過教育部網站 但想法還是很亂 : 不知道這樣認知對不對 還請各位版友指正 : 小弟過去是某教育大學非師培科系的學生 無修過教程 : 但我系上開的課程與自己去他校、他系修的學分 : 幾乎跟教育部公告的社會領域學分相同 只差專業共同而已 : 去年開始因緣際會在國中代課社會領域跟童軍 : 最近萌生考研究所修習教程的念頭 : 受限於經濟因素只能選擇住家附近有師培的學校 : 但這間學校只有高職師資培育 如機械科商經科這些 : 而我希望可以取得國中社會領域或高中公民資格 : 那小弟是否可以修完該校的教育課程後 : 靠過去在大學時期所修科目或至他校補齊學分後加科? : 有同事跟我說可以 但也有同事說不行 大多說得很模稜兩可 : 還請板友解惑 感謝~ 1.如果您只能夠在此校修習教育學程 除了教育專業課程外 必需再修1個該校有開設的專門課程科目(原文所說的高職科目) 在高職實習半年並通過檢定考 取得第1張教師證後 再以加科登記方式申請國中社會領域教師證 2.加科登記並沒有限制一定要在自己畢業的學校申請 是否有限制超過10年的學分不採計也是各校規定不同 您可以先了解各校的規定後再決定向哪所學校提出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35.241

09/18 09:46, , 1F
感謝您精闢簡潔的說明~
09/18 09:46, 1F

09/18 12:40, , 2F
10年這件事,我印象中好像跟資訊科目有關,像是計算機概論
09/18 12:40, 2F

09/18 16:05, , 3F
十年應是舊制不需考試就可取得教師證者的限制……
09/18 16:05, 3F

10/03 15:10, , 4F
若超過10年可以提出這些年代課的聘書,由師培中心來認定
10/03 15:10, 4F
文章代碼(AID): #1IE7-ghN (studyteach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E7-ghN (studyteacher)